3月2日,为全面展开整治涉摩涉牌涉酒“春雷·风暴”行动,鹤山公安交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该市多家电动车店铺,对售卖的电动车进行现场初检,涉嫌超标的实施查封查扣,从源头上控制“两类车”上路行驶。
当天上午9时,联合执法队共出动执法力量近百人,对全市涉嫌经营售卖超标电动车的10多家店铺进行突击检查。对电动车销售的进货渠道,销售方式和经营品牌进行逐一检查,查看店铺是否超范围经营、电动车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拼装改装等。执法人员还带备雷达测速仪和电子称,对涉嫌超标的电动车采用现场称重、现场测速等手段进行初步取证,存在超重、超标等严重质量问题未通过测试的车辆,联合执法队将现场查扣查封。
通过检查,有9家店铺涉嫌经营超标“两类车”,共查扣查封近100辆涉嫌超标的电动车。行动中,个别的店铺在执法人员到来的时候还想将摆在店前售卖的车辆推入店内关门逃避检查,有的店就对摆在店外明明贴有该店名称的车辆予以否认。
据了解,随着“春雷·风暴”行动的深入开展,除了向市民宣传普及“两类车”的危害和管理措施外,鹤山交警部门还多次联合相关部门集中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采取设置检查点和流动执法的形式,查扣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同时,还对电动车销售点进行集中检查,从源头上控制非法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数量,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曝光,通过媒体宣传政策、法规,让群众了解“两类车”的危害,不买错车,不开超标车。
交警部门提示:市民要购买合格的电动车方可上路行驶,对于超标电动车,交警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售卖、上路行驶等环节的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链接】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参数如下:
(一)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
(二)整车质量(净重)不大于40公斤;
(三)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四)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五)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
(六)制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