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苏庆明 实习生范平昕
为提示摩托车购车者正确消费,警示摩托车销售主体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违法销售摩托车专项整治取得成效,3月22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摩托车购车提示和摩托车销售警示。
销售警示指出,电动摩托车没有“两证”的不卖;汽油摩托车没有“两证一清单”的不卖;汽油摩托车装配化油器的不卖。
“两证”是指摩托车合格证、车辆产品一致性认证证书。“一清单”是指摩托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仅对汽油车)。按相关规定,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摩托车应采用电喷系统供油,采用化油器供油的属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
相应的,购买提示指出,消费者购车前应进行“一检查、一核对、一查验”:检查电动摩托车没有“两证”的不买,汽油摩托车没有“两证一清单”的不买;核对“两证一清单”信息与相关国家部委官网公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不买;查验汽油摩托车装配化油器的不买。
官网公布的信息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公布的摩托车合格证信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摩托车产品一致性认证证书信息;生态环境部官网()上公布的摩托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信息。
原标题:最新通知!海南发布摩托车购车提示销售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