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病床上的陶希明 资料图片
31岁的简阳男子陶希明骑摩托车经过公园时,被横过道路的风筝线割伤喉管。双方协商不成,陶希明将放风筝的高鹏告上法院,索赔2.7万余元。(新闻回顾:骑车被风筝线割喉:赔我2万8)
事件经过:
经查明,4月12日下午,高鹏在龙泉驿区龙华路华西能源附近的绿化草坪上放风筝。当天15时20分许,陶希明开着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沿龙华路从华阳往龙泉方向行驶,来到绿化草坪附近时,高鹏所放风筝的线恰好横过公路,将陶希明的脖子割伤,并致其倒地。
陶希明受伤后,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诊断为颈部开放性伤,左手拇指裂伤。
6月2日,陶希明出院,花了1.3万元医疗费,其中高鹏给了10352元。
6月15日,陶希明委托鉴定机构对他的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他因外伤致伤颈部,其后续治疗费约为10140元。但高鹏不认可。
30日下午,龙泉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高鹏放飞的风筝偏离正常放飞范围,没及时控制,担责7成;陶希明超速且没在规定车道行驶,自担责3成。该出院不出院,多出的2415元,高鹏也不用赔。最终,法院判决高鹏赔偿陶希明医疗费等损失4896.43元。
此外,高鹏在陶希明住院期间给的钱,高鹏没要求处理,也没提起反诉,双方可另行处理。
龙泉法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王英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