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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摩托车改边三

1、某先生:电动汽车无人治理;黄色网格线停车无人管理。

答:1)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应当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但是目前,国家对此没有任何法律对“电动车”加以规范,交警部门仅依据两个国家标准对“电动车”加以认定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依据不足。因此有时对“电动车”管理有些无所适从。但是,我们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加大处罚力度,对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驾驶员如无驾驶证,将依照无证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同时,我们将采取措施继续开展针对电动三轮车的专项治理行动

2)已经对辖区各大队进行通知,加大违法停车的治理力度。

2、某先生:大庆路中段机动车在人行道乱停。

答:大庆路中段属于油田交警支队管辖,濮阳市交警支队无权管理,对于此问题我支队将积极与油田交警支队反映沟通,以尽快解决。

3、某先生:日报社右转弯道太窄不好拐弯。

答:该市民反映的市日报社门口南开州路右转弯车道入口太窄不好拐弯需往北拆除绿化带的问题,我支队将与市政园林局积极协调沟通,以尽快解决。

4、某先生:4月1日新政策实施之后,需要一科自己约,农民不会预约怎么办?

答: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预约考试业务,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要求使用互联网预约考试方式,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2015年12月30日我市开始实行互联网预约,目前我市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已将考试名额投放至互联网,考生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可以办理考试预约业务。进入平台后,有详细的操作指南。除提供互联网预约外,我们还提供电话、窗口等多种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考生如果在预约时遇到问题,可以到所属驾校咨询,也可以拨打驾管科咨询电话8929257进行业务咨询。

5、某先生:巴黎街三车连撞,车拖到停车场,车主一直没赔钱,怎么办?

答:已与当事人兰先生电话联系,兰先生称:开始对方保险关系认为自己的车辆定损过高,不给全陪。现在经过协商已达成赔偿协议,事故已处理完毕,对处理工程表示满意。

6、某先生:车租给租赁公司,车找不到,怎么办?

答:建议及时报警,属于经济纠纷的建议去法院起诉,属于盗窃的,由其分局立案受理。

7、某先生:驾驶证没考,要退钱,交了1700元,驾校只退1000元。为什么?

答:为进一步保障学员权益,办理退办业务时需持《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退办告知单》,由退办人或其直系亲属到驾管科退办室免费办理。根据我省公安交通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2011]1128号文件)规定要求,办理退办业务需扣除所参加的各科目考试费用(参加科目一扣50元,科目二扣C1 200元、B2 300元,科目三扣C1 150元、B2 350元),剩余的考务费用会在月底统一返还到驾校账户上。对于驾校和学员之间产生的如培训等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驾校有不合理收费行为,可拨打驾校主管部门市交通局运管处投诉电话12328进行解决。

8、某先生:建设路北没有停车位。

答:从道路功能讲,道路是供车辆和行人通行使用的,并非是提供停车使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以及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要求,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不得低于6米;距路口渠化区域20米以内的路段不应设置停车泊位。停车泊位也是根据道路周边停车需求进行施划,对于流通量还不大的路段(规划、新建、扩建道路),暂时不施划,一旦形成发展规模,我们将会适时增补。另外,建设路京开道以西都以施划停车位,建设路京开道以东对于满足施划条件且有停车需求的路段,我们将会进行实地调研,以便及时增补。

9、微信网友“什么”:林海小区附近和绿色庄园附近,车辆乱停乱放,挤占堵塞非机动车道,严重影响交通安全。这种乱象已久,请问为何不去整治?

答:此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特别是节假日的时候情况特别严重。我们已经进行了管理,下一步要加大力度,前一段时间对其采取了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措施,今后对妨碍通行的要采取拖移机动车的措施。

10、微信网友“世外桃源”:很多路上红绿灯老坏,维修不太及时,是质量问题还是电路问题?不管什么问题,坏时请及时维修。如大庆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南红绿灯,跳数字等坏了很长时间了没人管,只剩箭头灯亮,目标小又覆盖一层土看不太清楚。

答:对于濮阳市区内红绿灯的维修,发生一般故障的,保证1个小时内维修到位,恢复正常运行;重大故障,保证在24小时内维修到位,恢复正常运行;特大故障,保证在72小时之内维修到位,恢复正常运行。以便保证市民的出行能够平安、畅通、有序。该微信网友提出的大庆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南红绿灯属于油田交警队管辖,对于此问题我支队将积极与油田交警支队反映沟通,以尽快解决。

11、微信网友“滔海无痕”:1)清丰~濮阳的所有公交车违规情况严重,尤其是中原路京开路口,经常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偶尔闯红灯,存在很大交通隐患。2)现在很多红绿灯都改成了先左行再直行,就拿中原路京开路口来说,左转的车辆都在红灯时停进待转区,严重妨碍右侧左转的车辆正常行驶!

答:切实加强清丰城乡公交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及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交通整治氛围,有效地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畅通。

我们会尽快给交通科反映,合理规划该路段标志标线。

12、微信网友“平凡”:飞龙车站什么时候搬走啊?交通秩序太乱了!不是交警不尽力,是大客车进出站最容易引起交通拥堵!

答:飞龙车站的搬迁由市政府决定,交警支队无权干涉,因为客运车辆的特殊性,大客车进出站确实会影响通行,我们将增加警力,对易拥堵的路段进行疏导。

13、微信网友“糖糖爸爸”:请问交警队的领导,如果在十字路口行人骑电车闯红灯,机动车没来及刹车撞上去了,那么这起交通事故该怎么划分责任?

答:事故责任划分应当综合考虑路况、标志标线等各种客观情况,应区分电动车是进路口时闯红灯还是过了路口才变的红灯,就该网友反映的字面意思来看,电动车责任应该大一些,具体如何划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集体认定。

14、微信网友“高小东”:满天星的维护和应用,这一两年学校周边,自行车被盗,都被告知监控坏了,应该加大对这些破坏分子的惩处力度。

答:满天星的监控损坏有专门的部门去进行维修,我们将进行转告。

15、微信网友“都市外乡人”:最近有好多路口,由于添加了一个通过车道,地面上的导向标线和路口指示牌所指示的导向不一致,原来右转带直行的该成右转弯了,比如中原路于金堤路口东西方向,靠右边车道路面是右转弯,指示牌显示最右边车道右转弯带直行,在右边车道直行通过算违章吗?

答:2015年底,市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复划工作开始,在现有道路空间不足情况下,协同市政园林、规划、城建、交通路政等相关部门提出对部分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升级,提高道路交叉口通行效率的措施。由于道路现状发生变化,需对原有交通标线进行清除,适量增加车道数量,实现左转、直行、右转分道通行,以此提高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所以,出现了标线和标志指示信息不一致的问题,现已对原有交通标志反光底膜进行更换,目前中原路已更换完毕,其他道路正在逐步更换当中。

16、微信网友“欧阳逸永”:1)飞龙车站门口出租车长时间占道停留,导致拥堵,希望能加强管理。 2)京开大道与胜利路交叉口,由北向南行驶,只有最里侧是左转弯道,出租车与运营车辆经常从左侧第二车道(直行道)左拐,十分危险,有时会在直行道跨越白实线向左并道,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个路口并没有摄像头希望及时加装摄像头,并加强管理。

答:大队及时与听众取得联系,进行了解答和落实,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1)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和执法力度,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对该路段的加强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2)大队将就网友提到的京开胜利路口存在违规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门的行动,要求零容忍、严执法,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此类违反行为的发生。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及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网友所说没有摄像头的问题,大队也会积极向支队反映。

17、微信网友“,,,,”:你好,我是B1的驾驶员,我的驾驶证应为我疏忽扣了3分,我参加了学习,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应该学习的,关键的是为什么扣12分的不用学习呢,直接下个星期考试。我有点不理解,难道公安部没有规定吗。谢谢。

答:对于记分审验学习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对于记满12分考试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车管所对上述两个记分个都组织了学习和培训,但两个培训时间长短不同,培训内容、考试合格标准及考试内容不相同。

18、微信网友“寒冬腊月”:还有,那时侯新区的框架有现在这么大吗?有现在这么多几乎天天出交通事故、扰乱客运市场的三轮车吗?放着这么多客观原因不去说,就看见我们调价的客运车,你们怎么不建议是不是保留红三轮的去与留的问题?

答:1)我们已经成立濮北新区管理大队,加强对新区的交通管理的力度。2)交警支队无权取缔三轮车

19、微信网友“无为而治”:1)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能不能管管?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和安全。2)满大街电动汽车,也不上牌,到处乱窜,不遵守交通管理,且数量越来越多,自身安全无法保证,怎么保证别人安全,建议纳入机动车管理,上牌登记,驾照C3。3)京开道与三号路口,每天早晨上学点,由老城方向车在路口机动车道随意停车,车上下来小学生穿插车群中,险象丛生。4)开车打电话必须罚!5)建议交通安全全民参与,市民可以对违法行为拍摄取证上传,并给予适当荣誉。

答:1)支队联合市文明办、督察局、市广播电视台,定期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机动车违章停车、行人/非机动车对乱穿马路,不按规定出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采访报道,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车主进行了现场采访。民警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劝阻,下一步要对不听劝阻的通过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进行曝光。让广大驾驶人和市民参与其中,真正体验到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和文明出行的好处,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

2)首先需要确定电动车的属性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3.5条规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6条规定:“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如符合上述条件即属于机动车,就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若违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无牌依法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无驾驶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我们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履行职责的。

同时近期要采取统一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对交通违法进行严厉管理。

3)已经通知其辖区大队加大三号路与京开道口的交通管理。

20、微信网友“A广汽三菱”的留言是:老年代步车,电车非常之多,闯红灯随便便道,影响行车安全,多种事故与电动车代步车有关,交警支队采取什么措施治理?

答:首先需要确定电动车的属性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3.5条规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6条规定:“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如符合上述条件即属于机动车,就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若违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无牌依法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无驾驶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我们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履行职责的。

同时近期要采取统一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对交通违法进行严厉管理。

21、微信网友“盖世铭心”:想问一下。路上那么多的四轮电动车。有一些还是机动车。为啥就没人管管。这些个车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道。闯红灯。一点法律意识都没。现在那些炸街小摩托出来了。也没见有人管理一下。公布一个电话举报也行啊。

答:对无牌、证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电动旅游观光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予以扣留,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处200元罚款。对驾驶电动三轮车、电动旅游观光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针对这些违法行为,可以随时拨打110进行举报。同时近期要采取统一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对交通违法进行严厉管理。

22、微信网友“上善若水”:请问对事故车停车场收费问题怎么看待?

答:已通过电话与微信网友“上善若水”联系,该网友反映2015年11月份在濮阳发生事故后,将车辆停在了中医院南侧停车场10天左右,提车时收取了100元停车费,当时拨打了110也没有解决好。该网友表示希望以后加强停车场管理,不要再出现类似情况。

23、微信网友“奋斗者”:我是阳光金城的一名业主,由于京开道修高架桥,原来非机动车道上的停车位取消了,也在人民网留言了,得到的是道路非机动车道因为变成了两车道,不能划停车位,那么请考虑下能否在人行道或者商户门前的空地上规划下停车位,因为小区停车位有限,车辆根本无法停放,停在小区外面,由于没有停车位,总是感觉不舒服,也有些担心被处罚。请交警部门处于便民的考虑,在人行道或者商户前的空地上规划停车位。谢谢 。

答:从法规讲,《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从行政管理讲,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规划人行步道(含盲道)边石以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步道之外至建筑红线规划设施归属城市管理部门。我们将会积极向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协调,进行反馈,希望及时解决。

24、微信网友“听雨666”留言:阳光大厦的协警不制止乱停放的车辆,等车主离开后马上贴条,警察来了粗暴执法。

答:阳光大厦作为我市行政服务的窗口,前来办理各种业务的人员车辆众多,在阳光大厦市民广场施划了停车泊位,但远远不能满足办事车辆的停放,加上执勤警力不足,不能面面俱到,也不可能盯着每一辆乱停乱放的车辆。以后执勤中我们将增加执勤人员数量,加大疏导力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也提醒前来阳光大厦办事的群众,在市民广场停车位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将车辆停到地下停车场,中原路振兴路口西南角的停车场,或者阳光大厦西侧美术馆前边的停车场,不要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我们会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队伍管理规章制度,重点解决“稀、拉、松”和执法不公、不严、不文明问题,认真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紧抓住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易出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以执勤执法、服务群众、纪律作风、等为重点,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督察考核,严格民警执勤执法规范要求,强化民警的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廉洁、规范执法。

25、微信网友“国”留言:我反映市内南海路车辆随意调头,打喇叭。加大排气管摩托严重扰民,是否治理?南海路东头出租车鸣笛严重,中学生多人骑大躁音摩托急驰,希望治理。

答:车辆随意调头,乱鸣笛、摩托车等违法行为一直是大队的重点治理对象,在今后工作中大队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和执法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6、微信网友“不想填”:远光灯的问题太严重了,领导能不能给说一下什么时间能治理一下,太危险了。

答:为切实加强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结合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实际,近期交警支队要在市城区开展以机动车夜间违法使用灯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稍纵即逝,取证时较为困难,对查处的违法使用灯光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从严处理。

27、微信网友“cq”:交警支队能不能管理清丰的车,每天把飞龙路东站牌堵的很严。

28、微信网友“陈长喜 河南濮阳”:市飞龙汽车站进出站口堵车严重问题己引起了市领导及公安局的重视,也进行多次治理,但效果不明显,出租车,电动车排着队在快车道上拉客等候,执勤人员视而不见,对违章停车粘条的工作热情去哪了,不解。

答:大队一直将治理飞龙汽车站路段工作视为重中之重,定点岗位及巡逻岗位的警力也是侧向飞龙汽车站路段,交通秩序的改善除了需要交警部门的大力整治,更需要全社会的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飞龙车站大客车进出站引起的交通拥堵这个问题我们也希望市委市政府能尽快协调解决。同时,大队也将加大飞龙汽车站路段巡逻管控和执法力度,针对出租车,电动车排着队在快车道上拉客等问题严管重罚,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9、微信网友“嘉卉爹”:现在我市好多路口信号灯都改成了先左转后直行,那么原来路口的左转待转区是不是就没用了?而且有的路口左转绿灯时间较短,但是车流量又较大,是不是可以适当调整。

答:目前,我市交通信号灯放行方式以先直行后左转为主,为了有效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结合我市道路实际,经过近半年调研、测验结果和专家论证,实现先放左转后放直行在缓解交通拥堵方面优势好于先放直行后放左转,主要优势在于:1)左转先行,利于交叉冲突点减少,以便直行正常通行。2)左转非机动车可以按照交通信号指示有效通过道路。(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

2016年,市城区道路交叉口将逐步实现交通信号智能控制建设,结合该项目建设,也逐步实现先放左转后放直行的统一通行方式,促使道路通行效率最大化。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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