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领导做客“金色热线”栏目,就听众、网友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解答。
规定摩托车限入区域
6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规定显示,2007年9月1日前在昆明注册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行驶。
非在昆明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2007年9月1日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在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5个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上通行。
持有入城准行证的摩托车,达到报废条件或者遗失的,入城准行证作废,不再补办和续办。
不是“禁”是“限”
公告发出后,不少市民针对摩托车限制出入区域引发热议,更有人直呼为“最严禁摩令”。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缪永春表示,对于所谓的“史上最严禁摩令”,有必要澄清两点:
◆第一,这不是“禁”,是“限”。首先,摩托车的销售依然存在,交警部门不是禁止摩托车在所有区域行驶,只是限定在部分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第二,这也不是“史上”,从2007年就有这样规定。在2007年9月1日《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正式实行,明确规定了昆明市摩托车的“限行”区域,本次修订中,并未对该内容进行调整。
已有199人报名参加听证会
据6月26日晚8时统计,共有199名市民报名参加听证会,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部门也听取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听取时间将持续至7月31日,之后,将在公证处进行摇号,选取19名代表进行听证,最后形成意见,上报修改定稿。
昆明发布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