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电动自行车要上牌了?
是真的!
目前
电动自行车
遍布城乡的大街小巷
闯红灯、逆行、灵魂车主
电动自行车
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
也逐渐成为“马路杀手”
治理办法来啦!
近日,文山市公安局、文山市工信商务局、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通告提出,为了规范文山市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以及道路通行等有关活动,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文山市将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
通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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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2019年4月15日起,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在用的未办理登记或者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自2019年4月15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市工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已办理登记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自2019年4月15日起过渡期为4年。过渡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一经查获,一律取缔。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告相关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很多市民会关心
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能不能上牌?
到什么地方上牌?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怎么看车辆是否符合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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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文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了《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
一、须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种类
(一)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二)在用的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二、办理时限
2019年2月15日—2019年4月14日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日8:00—17:30
四、办理地点
(一)城区:1.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开化北路241号);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山支公司(新闻路1巷1号);3.文山市交通管理便民服务点(卧龙新区中天世纪御进园A5幢05-06铺);4.文山市雅迪电动车专卖店(开化中路金地相府对面);5.文山市三鑫机电城摩托车市场豪爵专卖店;6.文山汇展车市(腾龙北路)。
(二)乡镇:1.马塘镇交警中队;2.平坝镇交警中队。
五、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1.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并交验车辆;
2.到办理点后填写电动自行车申请表,由工作人员对发票、证件进行核对,交验车辆,符合要求的,核发号牌、行驶证;
3.如车主身份证非文山市户籍的要提供居住证或有效的相关证件(如学生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自2019年4月15日起,我市将只办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的登记。
(二)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的,应当提供该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而通告中提到的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又是什么标准呢?小编为您解答: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在全国实施,它是电动自行车强制规范,是国家标准。
新标准有如下规定:
关于脚踏功能
不变,依然要求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关于整车质量
放宽,由40kg调整为55kg(含电池)
关于最高车速
放宽,由20km/h调整为25km/h
关于电机功率
放宽,由240W调整为400W
新标准合理设定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关键技术指标,既能有效满足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又能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扰,确保了所有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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