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2日讯 据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7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腾龙大地恒通摩托车经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条例,被处以5千元罚款。
朝环保罚字〔2017〕7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朝阳区环保局于2017 年 9 月 7 日对北京腾龙大地恒通摩托车经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朝阳区环保局对其处以五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