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街道上
总有一些行人、车辆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赶时间,抢车道
……
不顾红绿灯变换
为道路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严正曝光
这些车辆的违法行为
1
违法车辆:湘A1F90Q
违法时间:2021年4月02日
违法地点:复兴路与景程大道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
违法车辆:湘AV9Y39
违法时间:2021年4月02日
违法地点:复兴路与景程大道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3
违法车辆:湘AL0A32
违法时间:2021年4月02日
违法地点:复兴路与景程大道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4
违法车辆:湘A9F16R
违法时间:2021年4月02日
违法地点:复兴路与景程大道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5
违法车辆:湘A8ED33
违法时间:2021年4月02日
违法地点:复兴路与景程大道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6
违法车辆:湘A8QW94
违法时间:2021年4月02日
违法地点:东沙路与碧桂园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7
违法车辆:湘AW27X7
I
违法时间:2020年11月22日
违法地点:宁乡市新康路与安康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8
违法车辆:湘AX3T27
违法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违法地点:宁乡市新康路与安康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闯红灯
的危害
一是破坏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二是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三是导致交通无序。中国式过马路等媒体热词折射出全民交通法治意识的缺失,行人和非机动车视法律为儿戏,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闯红灯
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俗称“闯红灯”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哪些情况下
红灯可以通行
一、在交警指挥下
在交通信号中,交通警察的指挥优先于其他信号。在等红灯时,如交警现场指挥和信号灯指示之间有冲突时,那么驾驶人必须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行车。因交警现场指挥在红灯时通过被电子警察记录的,车主可以申请复核免去处罚。当然,一般情况下,有交警指挥下“闯红灯”通行的,电子警察记录是不会审核通过的。
二、因避让紧急车辆闯红灯
法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当你在等红灯时听到特种车辆紧急鸣笛声,此时你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闯红灯”让道,如被电子警察记录,可去交警部门申请核实后免罚。
三、紧急情况下造成“闯红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车辆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记录,当事人可以向交警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交警部门核实后可以消除。但没有在交警指挥中闯红灯通行十分危险,当遇突发情况需要应急通行时,请一定要拨打122向交警部门求助,尽可能得到沿线信号放行、警车牵引或警力指挥等支持。
四、“抢黄灯”不算“闯红灯”?其实也是违法
当前电子警察一般只抓拍“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其实,“抢黄灯”通行也是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车辆遇路口黄灯时应减速停车,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如果在黄灯亮时加速通过,或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就是一种“抢黄灯”的行为。“抢黄灯”往往会和其他方向的车辆、行人造成冲突,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亮了停一停,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