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路相逢讲文明
主动让行安全行
驾驶员们往往为抢一时之快
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这不
在长顺县长广大道种获营路段
因两车互不相让
在路口上演争夺战
结果......
1月18日上午,在黔南州长顺县长广大道种获营路段的交叉路口,一辆摩托车因疏忽未仔细观察路况便贸然驶出路口,而另一辆越野车在行经斑马线时未按规定减速,导致两车在道路中间发生猛烈碰撞,所幸双方遵循了“一盔一带”的规定,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丁某腿部肌肉轻微挫伤。
车速多少我也没注意,当时已经快要刹住车了,但我看他在路上要走不走的,就准备打方向让开,没想到会撞上。
而摩托车驾驶员丁某却说自己已经在路口等待了十多分钟,见路上没车自己才驶出路口,是越野车突然冲过来撞倒了自己,并称幸好自己戴了头盔,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民警,双方驾驶人各执一词,却口径一致均将事故责任推给了对方。
经查:驾驶员丁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停在交叉路口等待通行,而此时正在施工的道路上仍有不少车辆正在正常行驶。几秒钟后,二轮摩托车不顾往来的车辆贸然驶出路口,被急速驶来的越野车撞翻,惯性之下丁某顿时翻滚倒地,就连头上的安全头盔也滚到了路旁。
据了解,当日越野车驾驶员陈某的母亲因病在县城住院,得知消息的他心急如焚,所以才驾车一路疾驰赶往医院,结果在路口遇上了无牌无证、不懂交规的丁大爷。
一个斑马线前不减速,一个通过交叉路口不观察、礼让,疏忽遇上匆忙,最终导致了这场事故。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越野车驾驶人陈某因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的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丁某因上路行驶时未注意观察路面车辆情况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同时对丁某无牌无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
法律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辆
驾驶人员未经过正规培训
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及操作技能
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的危害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逃避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乡镇路口较多
交通情况复杂
驾驶员在途经路口时
务必请提前减速观察
主动让行
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审核/刘垒 编辑/江裕婕
来源/黔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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