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以下简称“两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两车”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继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哈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2016年8月6日起至9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两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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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重拳查处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两车’交通违法、人人抵制摒弃”的社会声势,努力实现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事故进一步下降、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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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的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拼装(改装)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处罚标准:罚款200-500元、吊销驾驶证、摩托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处罚标准:罚款200-500元、吊销驾驶证、摩托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罚标准:罚款200-500元、可并处拘留15天以下;
4、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处罚标准:罚款50元、驾驶证计2分;
5、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罚标准:罚款20元;
6、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罚标准:罚款100元;
7、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处罚标准:罚款200元,责令购置交通强制险;
8、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标准:罚款200元、驾驶证计3分;
9、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处罚标准:罚款200元、驾驶证计6分;
10、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罚标准:罚款200元、驾驶证计3分;
11、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标准:罚款200元、驾驶证计12分;
13、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标准:罚款200元、驾驶证计12分;
1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计12分、暂扣六个月;
15、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重点整治的电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1、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处罚标准:罚款10元;
2、逆向行驶,处罚标准:罚款30元;
3、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标准:罚款10元;
4、违法载人,处罚标准:罚款30元;
5、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处罚标准:罚款10元;
6、酒后驾驶电动车,处罚标准:罚款50元
7、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罚标准:罚款5元;
8、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处罚标准:罚款5元;
9、未取得普通三轮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三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予以查扣。
10、严禁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予以查扣。
(三)重点整治的主要道路和路段
1、城区路段及点位:市区中队根据勤务机制在平峰和夜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高峰时段及时纠正或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建国南路五中路段、广东路奉献者转盘、广场南路好家乡超市路段;市委、领先、新世纪信号灯(责任中队:市区一中队)
(2)天山北路师范路段、建国北路血站路段、光明路远通市场路段;工人市场、天山北路、火车站信号灯(责任中队:市区二中队)
(3)北郊路跃进村市场路段、青年北路振华市场路段;迎宾大道信号灯(责任中队:市区三中队)
(4)北出口转盘(责任中队:郊区中队)
2、农村道路和路段:各中队可根据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在国省县道沿线重点路段和集镇道路设置临时检查站,适时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1)陶家宫镇、黄田农场、红星一场(责任中队:陶家宫中队)
(2)花园乡、火箭农场(责任中队:花园中队)
(3)二堡镇、红星二场(责任中队:二堡中队)
(4)国道312线三道岭中队门前、柳树泉农场(责任中队:三道岭中队)
(5)沁城乡、红星二牧场、红星四场(责任中队:骆驼圈子中队)
(6)南湖乡(责任中队:南湖中队)
(7)五堡镇(责任中队:五堡中队)
(8)大泉湾乡(责任中队:大泉湾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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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
(一)广泛宣传,抢占宣传阵地。
一是邀请哈密电视台、哈密广播电台、《哈密日报》《哈密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媒体对整治行动进行集中深入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多渠道多载体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二是各中队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农牧团场支持,采取召开乡村及连队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办牌办证程序,依法办理摩托车、电动车牌证及保险等业务。
(二)强力整治,形成严管态势。
1、突出重点违法行为。对“两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不整改绝不放过,予以严厉查处;对于摩托车飞车飙车、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立案查办;对于公职人员及时通报其单位。
2、突出重点时段。在双休日、上下班、上下学高峰期“两车”出行集中时段采取设立执勤点定点劝阻、盘查等方式,查纠“两车”交通违法行为。
3、组建执法小分队。交警大队各中队要分别组建执法小分队,利用巡逻车机动开展定点执守和巡查,负责在城区和国省县道沿线、乡镇团场道路开展此项整治,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4、加强视频巡查力度。电子监控中队要利用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整治区域开展视频巡查,及时指令、督促辖区警力开展整治。
(三)从严处理,用足法律依据。
整治期间,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可以并处行政拘留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撕扯执勤民警衣物、拒不配合检查、辱骂殴打、阻扰执法等妨碍公务的,要采用执法仪固定证据,及时对接派出所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刑侦大队予以刑事处罚;对有盗抢嫌疑的机动车,要移交刑侦部门查处。
(四)规范执法,切实做好安全防护。
各中队要高度重视民警执勤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安全防护警示教育,强化现场防护措施和检查监督,坚决防止民警和协勤人员被撞伤亡事故的发生。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强行冲卡、拒绝接受检查的,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查处。严禁正面堵截和驾车追缉,避免事故发生。对暴力抗拒民警执法的,要依法处置,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照片时间
内容据:哈密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