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对2017年8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2012年8月31日前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确需继续执行的,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
二、本决定公布的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后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发布。
三、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原文链接:
在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目录中包括了,2009年5月27日实施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
在该通告的第二条规定了摩托车在西安的禁行范围:
“二、严禁电动三轮车在绕城高速路以内通行;严禁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通行;严禁外埠及本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的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通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原文链接:
据此,我们是否可以说西安摩托车解禁了呢?西安关于摩托车通行的相关规定,有证可查的确实只有这份2009年颁发的通告,这一文件被废止,也就意味着执法人员对于市区内合法驾驶的摩托车,失去了处罚依据!从这一点看来,西安可以说是暂时解禁了!当然也不排除随后会颁布新的摩托车禁行文件,但不管怎么说这对我们摩友是个利好消息,在没出来新政策之前,我们可以凭借这条规定在西安市区驾驶摩托车应该没有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