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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8日凌晨,龙岩中心城区龙腾北路五洲财富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由体育公园往市政府方向行驶的摩托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三轮车发生追尾相撞。摩托车是一辆绿色大型摩托,已经撞的支离破碎,摩托车边上躺着一位年青人,满脸血迹已经没有了生命的迹象,离他几米远的地方有一个摩托车头盔,头盔正前方裂开。
车祸现场
经查,摩托车司机邱某,28岁,已经死亡。三轮摩托车是空车,被撞后倒地侧翻,车后斗铁架边框内陷变形,驾驶室内当时坐着一对夫妻,事故中两人仅受轻伤。
警方从监控中看出,事发时摩托车的速度极快,而摩托车司机显然没有发现正前方正在行驶的三轮车,摩托车在毫无刹车的情况下撞到三轮车尾部。按规定这个路段机动车限度40公里,而经司法部门鉴定,摩托车当时的时速达到每小时133公里。
至此,事故事实已经明确,三轮摩托车应该行驶右边车道,该车没有按道行驶,另外,三轮摩托车后斗尾灯没有开启。按规定,摩托车应该行驶右车道,但该车没有按道行驶,而且严重超速行驶。另外经鉴定,摩托车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08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据此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摩托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三轮车司机负事故次要责任。
稿件:黄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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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松坤
责编:黄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