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爱车一族

汕头东厦路摩托车店、汕头华为手机售后东厦路

部分禁摆路段公示牌十分醒目,秩序井然。本报记者 杨可 摄

去年以来,我市铺开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首批15条近年来新升级改造铺设沥青路面的市政道路定为禁摆区域、路段,并在醒目地点竖牌公示。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计划表,这项工作必须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昨天记者暗访发现,部分禁摆区域、路段能够按照要求竖立禁摆管理责任公示牌并实现“零摆摊”,但部分仍存在占道小贩,公示牌形同虚设,一些责任人电话竟是关机状态。而个别路段不仅依然存在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沿街商铺超占步道经营等违章行为,甚至连公示牌的影子都没见着。

记者首先来到禁摆区域、路段之一跃进路(同益路至博爱路)看到,路面并没有出现流动商贩的身影,在跃进路与博爱路交界处人民广场边上的步道上,一块崭新的蓝色牌子十分醒目,上面写着“禁摆管理责任公示牌”,不仅注明了具体禁摆路段,也以表格的形式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电话清楚写明,其中责任人包括所辖大华街道办事处的主任、分管副主任和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其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公示牌下方还以简短文字提醒“禁摆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监督,责任到人;禁止一切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沿街商铺超占门前步道经营行为。如有违反,将按照《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在东厦路(海滨路至中山路),同样是“零摆摊”现象,在两个路口约中间点处也竖有公示牌。

随后,记者又来到中山路(金环路至汕樟路)看到,大部分沿街商铺均能在店内经营,占道经营现象也基本没有,仅在陵海市场门口有一个卖水果的流动商贩占据了摩托车道。记者随即找到竖立在中山路与金新路交界的禁摆管理责任公示牌,并以市民的身份致电其所辖石炮台街道办事处的蔡姓主任。电话中,蔡主任了解记者所反映情况后,仔细询问了占道经营的具体方位,并表示将立即派员前去清理。半小时后记者回访该区域发现,流动商贩已离开原占道处。

在东厦路(金凤路至天山路),禁摆管理责任公示牌就立在龙湖沟旁,然而,就在公示牌对面的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门口,两个经营鞋子和衣服的摊贩用十几个纸箱占据了路口拐弯处。沿东厦路往北,可以看到不少小贩占道经营、商铺超占步道经营的现象,在新世界家具城门口的摩托车道上,一个卖瓷器和花瓶的小贩将车道几乎占满,摩托车主只好小心翼翼开过。记者立即致电公示牌所示责任人即东墩街道办事处的主任及分管副主任,准备就此事进行投诉,但两个手机号码均处于关机状态。

外马路北侧(公园路至升平路)这一路段同样被划定为禁摆路段,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占道经营现象。记者25日上午在这一路段看到,市二医院附近、外马二小对面以及外马路与利安路、同益路交界处均有小贩占道,其中有卖水果的、卖衣服的、卖日用品的以及手抓饼小摊;与公园路交界的一家电器体验中心则将商品放置到了店门口,存在超门店经营现象。记者昨天下午再次回访发现,占道小贩非但没被清理,反而有增多的现象。不仅如此,由于该处路段并没有竖立禁摆管理责任公示牌,记者无法就此现象进行投诉。本报记者 杨可

记者手记

如此“禁摆”?

带着期待的心情暗访首批禁摆区域、路段,收获的却是满满的失望:小贩占道经营、沿街门店超步道经营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甚至就在禁摆管理公示牌的对面;致电公示牌所示责任人投诉却遭遇关机;在个别路段,甚至连公示牌的踪影都见不着……如此“禁摆”,形同虚设。

划定禁摆区并进行竖牌公示,坚决取缔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和沿街商铺超占步道经营等违章行为,是我市整治马路市场的一项工作,意在通过疏堵结合,营造街面良好秩序。可以说,这是一件大好事,体现了市政府“实现短期目标”与“放眼长期规划”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以及治理马路市场的决心。根据《整治马路市场工作实施方案》,这项工作必须在3月底完成。如今已是4月底,却仍有部分相关单位不予落实。其实,做任何事情,只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就一定有成效。作为一名关心关注城市管理的市民和记者,热切希望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这项工作,拿出决心、拿出行动,落实相关规定,不该摆的区域坚决不让摆,将“禁摆”进行到底。杨可

责任编辑: 鲁达

1.内容基于多重复合算法人工智能语言模型创作,旨在以深度学习研究为目的传播信息知识,内容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反馈举报请
2.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站点无毒无广告,请读者放心使用!

“汕头东厦路摩托车店,汕头华为手机售后东厦路,汕头东厦路楼盘,光大银行汕头东厦路支行,汕头东厦路牙科医院”边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