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君每次见电动车呼啸而过
就有一种江湖任我行的飘逸感
后面从来不挂牌照
360°全景敞篷
高级的还自带遮阳棚
霸气太足以至测漏
电动车车主请注意!
从8月17日至12月30日,我市警方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电动车相关交通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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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2016年1-7月,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26起,其中亡人12人, 受伤139人,直接财产 损失208467元,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问题。
为此交警部门从5月底开始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6-7月份全市电动自行车查获无牌无证上路、闯红灯、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闯禁行区域、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12829起,查扣电动自行车5004辆,电动三轮车204辆。
8月9日,思明交警开展专项行动,查处电动自行车135起,查扣电动自行车76部、摩托车9部。
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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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将按照“属地管理、持续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进行,各区公安分局将加强路面日常管控,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特别是无牌上路、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超标电动车将成为严查的重点。
电动车随意穿行存在隐患。
同时,将加强市场监督、质监、交通、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联合执法,加强对违规销售和利用电动车占道经营的查处,形成整治合力。
这些路段电动自行车禁!行!
1、 无牌,在思明、湖里区以外的地方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湖里区行驶。
2、 在思明、湖里区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
(1)思明区:湖滨西路至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2)湖里区: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至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3)海沧大桥、杏林大桥、厦门大桥、集美大桥、翔安隧道、仙岳高架、成功大道。
所以,以后骑电动车的小伙伴不要再出现在这些地方了,要不走路要不坐公交,别再任性上路啦!
这样骑电动车,会被处罚的!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并按下列规定处罚:
(1)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2)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3)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4)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照规定让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5)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处以两百元罚款;
(6)进入城市快速路或者公交专用道路内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7)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8)无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9)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予以收缴号牌,并处以三百元罚款;
(10)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的,注销车辆登记,处以三百元罚款;
(11)醉酒驾驶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骑车别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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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赖贵旺 编辑:林聿晶 值班主任:蔡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