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举行<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将就新规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新规对核定载客数十三座(含)以上的载客汽车、小货车、大货车、摩托车的行驶区域进行了划定。其中,对于非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2007年9月1日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上通行。
本次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14时举行。
▲北京路
十三座以上客车不得进二环
核定载客数十三座(含)以上的载客汽车(不含公共汽车)不得在二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行驶。
小货车7:00至22:00有禁入区域
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每天7:00至22:00不得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
(二)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大货车全天不得进二环
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牵引车、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专项作业车全天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彩云路主道、滇池路、环湖东路(庄稼塘立交至驼峰街)行驶。
前款所述车辆每天7:00至22:00不得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彩云路辅道,呈贡区聚贤街、春融东路、春融西路、景明南路、景明北路;
(二)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三)东绕城高速(不含)、西北绕城高速(不含)、昆安高速(高峣立交区至和平村收费站,不含)、绕城高速内环中线(不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
载货汽车、外廓尺寸高度2.5米(含)以上其他机动车汽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摩托车、非机动车不得在城市高架道路上层及相连匝道行驶。
畜力车、人力板车不得在三环路(含)围合区域以内城市道路及高等级公路行驶;由学员驾驶的教练车不得在绕城高速(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行驶。
2007年9月1日以后注册的摩托车不得在主城五区行驶
2007年9月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行驶。
非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2007年9月1日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在我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上通行。
持有入城准行证的摩托车,达到报废条件或者遗失的,入城准行证作废,不再补办和续办。
来源:昆明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