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来了,天气热了,又有“特立独行”的人来作妖了。近日,南京街头,两男子为寻求刺激裸骑摩托闯红灯。网友举报后,警方表态:你已成功引起南京交警的注意。
6月11日11时50分,有网友微博举报,10 日夜里,有两名男子在中央路全裸骑摩托,并闯红灯。
收到举报信息后,南京交警迅速通过微博表态,称两位男子已经成功引起了@南京交警 的关注,"望你俩见信速来喝茶。"
随后,南京交警开展调查,并于6月11日晚,将摩托车骑乘2人及视频拍摄者,共3人一并查获。
经初步调查,6月10日晚,驾车人王某某(男21岁,南京市浦口区人)、乘车人鲍某(男,21岁,南京市鼓楼区人)、拍摄人吴某某(男,23岁,南京市鼓楼区人),三人在鲍某住处附近吃饭时,提出由王某某和鲍某“裸骑”一辆摩托车以寻求刺激。吴某某请吃夜宵作为回报。
案发当日,23时20分许,王某某和鲍某两人裸体合乘车牌号为苏AUB17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金贸大街向南驶入新模范马路,后途经中山北路、湖北路、马台街折返。
期间吴某某驾驶另一辆二轮摩托车跟拍“裸骑”视频,并上传到摩托车车友群。
据警方通报,3名涉事男子均已被抓,截至今日中午,通报、续报皆已公布:两男子夜间“裸骑”摩托车闯红灯,目前已被治安拘留。
警方表示,王某某、鲍某赤裸身体驾乘车辆在核心闹市区骑行,吴某某拍摄视频在网络传播的行为,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警方已对王某某,鲍某和吴某某分别做出14日、12日行政拘留处罚。对王某某驾车驶入管制区域、闯红灯违法行为处1200元并记6分;对吴某某驾车闯红灯、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处250元并记8分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6月13日上午,网上流传一张照片,称裸骑男子被抓后在拘留所门口还笑得很开心。经核实,画面上三人确实就是事件当事人。
网友评论:全裸不忘带头盔
事件画面被南京交警官方微博发布后,立即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有网友大呼:“奇葩”,也有网友疑惑:“这个在做行为艺术吗”。
从图片上看,两人虽然没穿衣服,但是戴着头盔,穿着鞋子。网友不禁笑喷:“不穿衣服都不忘戴头盔”。
对于警方的后续处罚,网友也忍俊不禁:“250元,我似乎猜到了什么”……
网警提醒:哗众取宠不可取
两位男子裸骑的事件,说行为艺术有失偏颇,说哗众取宠倒是更为贴切。无论如何,二人举动都令人匪夷所思。
希望广大网友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的同时,还要恪守道德底线,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