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2日9时许,马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沿乐天与渭清路十字西侧辅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乐天与渭清路十字北时,因车辆违法载人被临渭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拦挡进行安全检查,后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实,马某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引用:马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处罚金伍佰元的处罚并可处行政拘留五日。马某某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是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处罚金贰佰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