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12项公安交管改革新措施在重庆正式施行。对于四项“异地通办”业务,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请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新政: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解读: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摩托车驾驶证,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案例:张先生的居民身份证为四川核发,但是想在重庆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改革前,张先生在申请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时需要提供在重庆的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改革后,仅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陈先生是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想在重庆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改革前,需要提供在重庆的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改革后,仅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新政: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解读: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只需到转入地车管所一次性办理摩托车转籍,车辆档案信息通过网上转递。
案例:小张要将自己在渝中区车管所注册的摩托车从重庆转籍到昆明,改革前需要先到渝中区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迁出,需交验摩托车,提取纸质档案,然后再到昆明市车管所办理转入;改革后,只需直接到昆明市车管所办理转入即可。
新政: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解读:公安部在全国12个省(自治区)进行试点(不含重庆),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跨地(市)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重庆举措:重庆虽不在此次试点省(自治区)的名单中,但重庆在2015年1月下发了《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下放车驾管业务权限的通知》,机动车登记业务全市通办就已经全面实现。在大重庆范围内,本市户籍居民跨区县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即可。
在此基础上,重庆车管部门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除了需要交通部门核发《车辆购置告知书》的营运汽车外,只要在我市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凭以上身份证明申请大重庆范围内跨区县的异地新车注册登记。
新政: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解读:外地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重庆籍二手车用于出口的,既可以在企业登记地车管所申请临时号牌,也可以在我市车管部门申请临时号牌。
举例:如成都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重庆籍二手车用于出口的,改革前,只能在成都申请临时号牌;改革后,企业可在重庆或成都两地自愿选择地点申请临时号牌。
案例:如果成都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重庆籍二手车用于出口的,改革前, 只能在成都申请临时号牌;改革后,企业可在重庆或成都两地自愿选择地点申请临时号牌。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石亨 实习生 陶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