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产业的迅猛发展,各类新能源车型可谓层出不穷。截至2021年6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603万辆。但一直以来,却没有一则能应对新能源车型主要风险点的车险条款出台,导致不少车友想买新能源车辆,却又时常被自燃、电机故障等问题劝退。
好在,好消息没有来得太晚,继蓄电池、电机等纳入新版“三包”政策后,新能源汽车专属车险条款,也来了!
8月4日,中保协正式下发《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图片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
对比现行的车险条款,《征求意见稿》中有以下4点内容值得重点关注:
新能源汽车的“新”定义
更匹配新能源汽车风险点的保险责任
新增的5大新能源特有附加险
重新明确的新能源汽车折旧率
下面,我们一一详细介绍。
新能源汽车有了“新”定义
关于哪些车属于新能源汽车的问题,一直颇具争议。而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则对此进行了明确:
我们较为常见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都属于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明确保障责任,电池、软件都能保
《征求意见稿》中的新能源车险条款,结合了新能源汽车风险特征、风险场景,在传统商业车险条款的基础上,对消费者重点关注的“用电安全”和“火灾事故”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保险责任的明确。
新能源车险条款与传统燃油车车险条款一样,包含3大主险: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其中,车辆损失险重点明确了“三电系统”及出厂设备属于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列明下列设备的直接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01.车身
02.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
03.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
除此之外,3大主险均明确了意外事故的保险责任,也明确了新能源车的使用状态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新增了充电过程中的保障。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电池衰减是像其他设备折旧一样,是不可避免属于质量问题,不是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所以不在责任范围内。
新增5大新能源汽车特有附加险
除了主险保障范围扩容外,《征求意见稿》中的条款对比传统车险条款最大的不同,是增加了5个新能源车特有的附加险:
01.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的损失。
02.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保障个人自用充电桩的损失。
03.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保障由个人自用充电桩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04.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保障车辆全损导致软件无法使用的损失。
05.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可与节假日翻倍险叠加,实现4倍、6倍和8倍的责任保障。
除了新增的5个附加险之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原有附加险中的“附加增值服务特约条款”进行了调整,剔除了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中的“送油”、“搭电”服务,增加了电控电器系统检测的内容。
明确新能源车险的折旧率
相比传统车险0.6%的折旧率,新能源车险的折旧率根据燃料类型,分为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两档,针对的是9座以下家庭自用车和非营业客车。
具体来看,纯电动汽车,折旧明显高于其他车型。且价格越低,折旧越快。而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汽车由于电池价格占比较小,折旧也最低为0.63%,略高于传统燃油车的0.60%。
以上,就是《征求意见稿》中车险专属条款对比传统车险条款出现变化的重点内容。看到这里,车友们估计都忍不住想问,相比现行条款,新能源汽车专属车险的保费到底是升是降?
保费升or降,暂无定论
虽说新车购置价和折旧额,都是确定实际价值进而确定保险金额的重要参考,折旧率上升,净值下降,也就意味着保额下降,至于最终的保费是升是降,还得看费率情况。
据悉,新能源汽车专属费率也在拟定之中,专属费率出台后,新能源车险的价格高低才能见分晓。
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是2021年8月13日,不少业内人士预计,新能源汽车专属车险条款或在年底正式出台。
另外,9月底平安好车主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投保体验、安全检测服务,都将全面升级,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