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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认可的四轮摩托车)工信部认可的电动低速四轮车…

老年代步车是当前社会最关注的热点之一。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接近三亿。

目前,从全国交通情况来看,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交通环境条件均有很大不同,公交系统并没有发达到完美程度,老年人因为腰疼腿疼又要带娃买菜,有一个低速代步工具便成为生活最好帮手。一些商家和企业敏锐的捕捉到这个商机,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之外,将高尔夫球车以及封闭环境使用的观光车改头换面,以老年代步车名号推向市场,立刻得到老年群体的热烈响应,并迅速得到了井喷式的发展,已经形成巨大的社会保有量。

随着市场乱象越演越烈,国家也加紧了进行治理的步伐。北京市已经宣布在用的三四轮代步车进入淘汰期,将于2024年1月1号之前停止使用。

同时国家即将颁布《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来代替老年人用的老年代步车。

但这种车标准还没公布,就引起老年群体广泛诟病,因为汽车化并不能解决全部老年人出行的实际问题。

60岁以上老年人驾驶汽车会有诸多困难和门槛,身体条件是第一位的,其他还有经济条件和购车指标等等限制。

如果只有汽车,没有非机动车性质的低速代步车,淘汰期到了,众多弱势老年人无车可用,他们出行怎么解决?难道还让他们继续开别的违法违规车辆?

老年人喜爱用的无需驾照、低速无门槛的车辆,当然也要规范化,也不可能让这种车长期无序发展,但把它们全取缔纳入机动车发展范围,让汽车成为老年代步车唯一选项,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老年人对老年代步车的需求是可以明确分类的,身体好的,有条件的可以去开“微电”汽车,而能力差的,身体差的开不了汽车的,开这种小电三四轮就能解决代步问题。

大多数老年人需要解决的是基本出行代步,而不是机动车高速行驶。而需要机动车高速行驶的老年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去开汽车。

为老年人同时开发两款高低搭配的车型才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将25公里以下的小电三四轮合法化,无疑是解决这个矛盾的一剂良方。

但要使小电三四轮合法化,就必然绕不开这种车辆的属性问题。电力驱动的小三轮到底属于摩托车,还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这个现在法规还没有准确界定。

按现在法规,只要是电力驱动,除了残疾人轮椅车之外,那都属于机动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而且小电三四轮也是不给上牌照的,上路也属于违法车辆。

根据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是:

1、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

3、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4、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等的,且整车的外廓尺寸等主要指标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在符合上述各项标准的情况,才能够认定为非机动车。

但是小于25公里的小三轮虽然速度等指标一样但也不能被列为非机动车,因为比电动自行车轮子多了一两个。国家连小三四轮车的定性标准都没有,生产和使用如何有法可依?

对此官方解释:从法定概念上比较,“机动车”包括了以机械和电能在内的所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轮式车辆,完全可以涵盖市场上的各类电动三轮车。而电动三轮车不属于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因此,电动三轮车应该属于机动车。

北京交管部门规定,没有牌证的电动三轮车,禁止上路行驶,而且电动三轮车能不能上牌照取决于它的生产企业,它的型号有没有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名录。而在工信部官网上最新公布的名录中,只有4个型号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在列,根本没有小电三四轮,所以从现行法规上来说,小电三四轮上路即属于违法车辆。

现行的解释和管理己经把小电三四轮车排挤在非机动车范围之外了。它不属于非机动车,也达不到机动车标准,所以不能进目录,不能上牌,这种车就处在灰色地带,时间已经很久了。即便这样,小电三四轮在市场上仍然多见,警察也视而不管,形成默认执法现象,好像允许这种车上路无牌违法行驶。

不给小电三四轮定性,或者简单把他们定为机动车,是严重与事实不符。现行法规等于封禁了小电三四轮的市场应用。这些规定等于彻底不承认小电三四轮存在的合理性,法规滞后于民生需求明显可见,进行改革成为强烈的呼声。

在当前情况下,把小电三四轮合法化无疑是紧迫而实际的,在缓解老年人出行难,强化交通治理上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小电三四轮在老年人生活中有突出的亲民性,适老性。它速度低好操控,具有鲜明的非机动车特征,为什么一定要把它定为机动车?比电动自行车速度重量指标还要低或者接近的车,为什么不能定义为非机动车?而非要定义为机动车?

为小三轮鼓与呼,就是实事求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就是在以实际行动创造老人友好型社会;

为小三轮鼓与呼,就是从交通实际出发,从老年人最需要车型出发,从老年人最需要解决的困难出发;

为小三轮鼓与呼,就是为了加快违规三四轮淘汰的步伐,使得老年人有车可用,有规范的车可换。

可以说,在当前一切电力驱动的车全是违法违规的车的情况下,在低速电动车汽车化的发展情况下,小电三四轮有没有,好不好,就是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就是应当首先考虑解决好的民生问题。这个问题不直接,还有什么问题更直接?

小电三四轮合法化可以化解当前争论最激烈的老年代步车问题,使进入老龄化以后真正适老化的产品打开销路,银发经济也会大有市场,这是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途径。

应该发动科研部门,生产企业集中攻关,淘汰一切五花八门的小三轮,生产一款科技含量高,质量合格,安全性高,切合实际的小电三四轮代步车。可以开展标准征询意见,集思广益,从而确定一种规范合理可靠的车型。

折叠雨棚可否开启小三轮车新思路?

如果有一款双人座,带伸缩折叠雨棚,低速,耐用可靠的小电三四轮难道会得不到点赞吗?相信如果出台这样的标准和车型,市场将一片欢呼雀跃,拇指高挺!因为三亿老人出行需求的刚需不可漠视!

小电三四轮合法化真应该提到日程上了。将这种车型进行国家标准统一设计定型,规定驾驶者也需要经过培训,拿取简易驾照,同时,车辆上牌照允许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进行一些通行规则的界定等一系列措施无疑是最贴民心之举。

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将25公里以下的小电三四轮合法化即是缓解当前交通矛盾的神药良方,更是亿万百姓的衷心期盼!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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