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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总队了解到,我市主城区增设了20个交管智慧处理终端,机动车驾驶人,用身份证就能在智慧处理终端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交管智慧处理终端,具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处理交通违法及缴款功能。目前,首批20台设备已投放至部分主城区支(大)队执法窗口及车站。驾驶人或车主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在此终端上接受交通违法处理。
据悉,该终端可查询重庆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及持重庆核发驾驶证驾驶人在全国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等。
此外,车主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在智慧处理终端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非车主本人接受处理的,需使用车主身份证及接受处理人的身份证处理。
处理交通违法适用范围
交管智慧处理终端处理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下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处理人只能是驾驶证核发地为重庆的驾驶人,其中持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只能处理没有记分的交通违法信息。
2.交通违法信息处理后,驾驶证不会记满12分。
3.只能处理重庆市注册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小型汽车、普通/轻便摩托车;其中所有人是单位、公司等非个人所有的,只能处理没有记分的交通违法信息。
这九类情形不能处理
1.非重庆市注册登记机动车或持非重庆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不能处理。
2.大型汽车、营运车、校车,不能处理。
3.罚款金额在200元(不含)以上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能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情形,不能处理。
4.处理后驾驶人将被记满12分的,不能处理。
5.准驾车型与处理机动车不符,不能处理。
6.违法时间早于初领证时间,不能处理。
7.准驾车型为A/B类的驾驶人不能处理有记分的交通违法。
8.所有人为单位的机动车不能处理有记分交通违法。
9.同一驾驶证,1年度只能处理不超过3个机动车;同一机动车,1年度只能被不超过3个驾驶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