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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每年摩托车交通事故统计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3月2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史崇胤 全百惠 通讯员 曹杰 李娜)摩托车作为一种代步交通工具,以其体积小、操作简单、灵活便捷、价格低廉等优势深受广大农村居民的青睐。但摩托车在给居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重大隐患。由于摩托车底数大、自身防护能力弱、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差、交通违法行为多等诸多因素,导致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也可能引发一幕幕家庭悲剧。

摩托车事故占比近三成

2019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控大”与“减量”并重,推动社会协同共治,防范化解源头风险,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1.5%,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对2019年度全市交通事故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在农村地区,摩托车事故发生的频率较高,悲剧背后,是一组不能忽视的数据。据统计,2019年度全市交通事故责任方中,驾驶私家车也就是小型客车的事故占比最高达到48.70%,其次为普通摩托车(含电动),占比为24.16%。但是在农村地区的显著特点是,县乡道路统计结果看,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占比较大。摩托车司机不戴头盔,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市交警支队事故科负责人陈春茂介绍。

安全意识差是引发摩托车事故的祸首

摩托车为农村群众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由于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术不熟练,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以及等种种原因摩托车交通事故占比最高,不但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伤害,也成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又一重要因素。总结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原因,主要是:

一是安全性能差,是摩托车伤亡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摩托车构造简单,稳定性差,速度快,且驾乘人员无必要和牢固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极易引发伤亡事故,如超载超速行驶,遇到转弯刮擦,紧急刹车就会导致车辆失去控制而翻倒,从而酿成伤亡交通事故。

二是驾驶安全意识差,成为摩托引发摩托车事故的祸首。在一些农村地区,一些车主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较差,他们不仅不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反而认为自己摩托车只在农村道路行驶,不出远门不跑运输,不上公路不进城,交警查不了,车子买回后就上路行驶,缺少合法挂牌手续。还有许多车主没有把摩托车当做机动车对待,好比自行车,边骑边学,因此无牌无证摩托车和无证驾驶摩托车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由于这些驾驶员缺乏交通法规知识没有熟练掌握操作技术,骑车上路后不管在人群密集的街道还是车辆拥挤的公路,一味追求快速横冲直撞,突然转弯等情况时有发生,随时都会引发交通事故。

三是驾乘人员不带安全头盔,加大了事故伤亡率。特别是春夏季节这种现象较为普遍,因为没有意识到安全头盔对自身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将头盔作为一种摆设,此时如果摩托车在快速行驶时,一旦与车辆或其他物体发生冲撞,驾驶人驾乘人员的头部便将受到很大的伤害,造成驾乘摩托车人员伤亡率提高。

由于摩托车的车辆特性,在交通事故中乘员的伤亡率较高。在摩托车参与的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往往是受到伤害比较严重的一方。以下是发生在我市的几起摩托车典型案例。

事故案例(一):

醉驾无牌无证追尾大货车

2019年04月27日21时50分许,栖霞交警大队接“110”接处警称在古蛇线蛇窝泊镇西荆夼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得知孙某(男,58岁)驾驶二轮摩托车后座乘坐着李某(女,55岁)沿古蛇线由西向东行至古蛇线“栖霞大洋果蔬有限公司”门口处,与由西向东停放在路南非机动车道内的于某所驾驶的辽PB3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追尾相撞,致摩托车驾驶员孙某当场死亡,经检测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8.8mg/100ml,乘二轮摩托车的李某受伤送往医院,两车受损。

孙某因无证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无牌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醉酒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操作不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于某因未按规定停车违反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案例(二)

下班夜路把家还无证肇事命归西

2019年12月13日21时许,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村南路段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有两人受伤。接警后,事故处理中心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事故现场,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倒在路边,旁边还有一摊血迹,当事人已被送往医院抢救,有一个行人在路边等待。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提取了现场的痕迹、物证,并询问了现场目击证人。经勘验调查,还原事故的经过。

当晚,20时,家住龙口市下丁家镇河西马家村的王某某晚上下班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回家,当行驶到至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村南路段处,未减速行驶,在处理情况时,刹车不及将路边一行人撞倒致伤,自己也受伤躺在地上。后被经过现场的目击证人报警,两人被120急救中心拉往医院进行抢救。王某某经抢救无效于2019年12月21日死亡。

经事故分析认定,王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按规定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未分道行驶,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车速,是形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交警提醒:摩托车作为农村一种非常常见的出行代步的交通工具,给群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稳定性和安全性都比较差,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忌无证、超速、超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责任编辑:王蕾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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