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的现象,在多数学校或多或少存在。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
2018年9月30日16时左右,蕉岭县实验中学学生吴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乘载丁某某、张某某:均为该县实验中学学生),从205国道驶入辅道、途经实验中学门口路段时,与一辆正在该辅道行驶的摩托车迎面相撞,造成双方多人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下面事故也是学生驾驶摩托车发生碰撞
2018年10月06日下午,蕉岭县城镇中学的学生邓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乘载该县实验中学的学生黄某、该县乐群小学的学生吴某某),途经蕉岭县蕉城镇陂角村路段时,与一辆粤MBXXXX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邓某某车上3人及粤MBXXXX号牌驾驶员共4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据民警调查了解,邓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为该县城东小学的学生周某瞒着家人偷偷将家中摩托车推出后交给邓某某驾驶。所幸4人伤势不会严重。
无证驾驶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超速等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已经宣传过不少,多数家长也知道其危害性,但往往麻痹大意,或疏于管理,使得小孩能轻易拿到摩托车钥匙开走它;甚至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的小孩车技不错,不会出事。
学生驾驶摩托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则受皮肉之苦,影响学业,重则可能造成伤残甚至更严重的后果,给家庭、社会带来难于估量的损失。
法律链接/温馨提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 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13至20岁年龄段,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方式是驾驶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其中最多发的是无证驾驶摩托车、超员、超速、无头盔等。
学校、家长、社会各界应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生应该努力培养遵章守法意识,提高安全防范事故伤害的能力,养成良好、文明的交通习惯,确保上下学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