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会交警大队在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宗摩托车到期未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竟然连续3个周期没年检,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交警部门依法对该摩托车进行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予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处罚。
面对交警部门的处罚,原本不以为然的当事驾驶人才大吃一惊,其认为就驾驶一辆到期未年检摩托车,被交警部门处罚,甚至查扣车辆都可以理解,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是不是有点重了?
为此,交警部门给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介绍相关交通法律法规:1、摩托车入户前4年内每两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2、根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司乘人员的安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常见隐患,因此,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并及时维修尤其重要。如果驾驶长期不进行安全检测、安全性能无保障的“病车”上路,一旦遇到险情后果将不堪设想,也得不到保险公司的有效保障。据查,江门市有为数不少的摩托车已达到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而未参加年检的,为此,交警部门呼吁,各位车主切勿心怀侥幸驾驶过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对自己的机动车应经常进行检查及及时补办年检手续,以免因一时疏忽而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共同营造一个平安、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