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管部门正式对外发布通告,自6月1日起,将对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
届时,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限行规定,遵规守法安全骑行。
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 进城将被处罚
驾驶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不得驶入此次通告发布的的禁行区域,从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闯禁区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予以处罚。
悬挂我市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等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不在限行车辆范围内。
对使用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车架编码的,交管部门还将现场扣留车辆。
除此之外,南京交管部门还将对扣留车辆进行车辆检测,对属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辆,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驾驶人按照“机动车违法”条款进行处理。对于仍在销售超标电动车的企业、单位,南京交管部门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此次限行措施的开展,将有效净化我市路面道路通行环境,从源头上治理超标电动车违法多发、事故高发的现象。
今年一月就已征集市民意见
早在今年1月22日,南京交管部门就向社会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一些市民已通过电子邮件、微博微信等渠道反馈意见。南京交管部门在出台此次限行措施时,已充分考虑了部分市民的合理建议,对简化转籍手续、增设办理窗口等意见予以采纳。
早在去年4月15日,南京就已实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只对符合标准的车辆登记上牌。超标车辆由于无法在南京上牌,大量登记外地号牌后仍在南京行驶。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刘昌茂介绍说,“新国标”实施以后,街头悬挂外地号牌的超标电动车越来越多,短短一个早高峰处罚的10起交通违法中,6辆是悬挂外地号牌的超标电动车。
非本市号牌新国标车辆 可办理转籍换牌业务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标准且获得3C认证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携带转籍车辆、车主本市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原登记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车牌到我市“转籍窗口”现场办理换牌业务。
目前南京市共开设24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转籍窗口”(如下图),车管所办理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点30至17点30。其余23处办理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点至20点。
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