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深夜下手、不断更换住处,他在威远疯狂盗窃摩托车,涉案金额高达7万余元……
近日,记者从威远县公安局获悉,日前,威远县公安局严陵派出所破获一起摩托车系列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7岁、威远县人)被挡获。
同时,办案民警还追回了4辆被盗车辆,为市民挽回了部分损失。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 多次接警:
停放在院坝内的摩托车被盗
2016年11月29日一大早,威远县公安局严陵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停放在自家楼下的一辆踏板摩托车不见了。
接警后,严陵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往事发现场。民警赶到现场勘察后,对该案件立案调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16年12月6日,威远县公安局再次接到居民报警称,摩托车被盗了。
“先后我们一共接到近10次摩托车被盗的报案。”据办案民警介绍,从2016年8月起,威远县城区及郊区先后出现了10余起摩托车被盗案,而被盗的车辆包括摩托车、电瓶车和三轮车等。
■ 展开调查:
多起案件是同一人所为
连续出现的摩托车、电瓶车和三轮车被盗案件,立即引起了威远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威远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小虎指示:以严陵派出所为主要侦查力量,成立专案组,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
专案组成立后,通过多次案件调查分析,并调取了案发附近的所有监控,找到了有用线索。
“我们在调看天网监控时发现,多起案件发生时,都出现了一名年轻男子。”专案组民警介绍,通过调阅监控和对案发现场的勘察,他们初步确定了系列盗窃案并非团伙作案,而是单人作案。
与此同时,专案组在走访中还获得了一条线索:12月2日,威远县城区内有市民反映,几天前,县城内有一个年轻男子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卖了一辆踏板摩托车,而该男子自称其摩托车是“贼车”。
专案组民警立即根据该条信息,扩大侦察范围。很快,犯罪嫌疑人张某浮出了水面。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27岁,威远县人,曾因抢劫被判刑入狱,2016年4月份才刑满释放。
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本该及时将其抓捕归案。然而,正当专案组民警对其实施抓捕时,犯罪嫌疑人张某却犹如“人间蒸发”了一样。
“我们在其家附近蹲守并与其家人联系,都没有找到张某的行踪。”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刑满释放后,就一直未回过威远老家,而且也从未与家人联系。
至此,案件陷入了僵局。
■ 再次发案:
犯罪嫌疑人终被擒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后,2016年12月8日凌晨,威远县公安局再次接到报警,威远县城一居民停放在自家楼下的三轮车被盗。
接报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并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天网”监控,发现这起案件正是犯罪嫌疑人张某所为。
随后,专案组民警根据“天网”监控和对案发现场附近的走访,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当天作案前后的活动轨迹。
2016年12月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其出租屋内,被专案组民警成功抓获。而令大家意想不到的是,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出租屋居然就在严陵派出所旁边。
专案组民警讲述,他们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实施抓捕时,张某正准备睡觉,而且他的房门都未关。
车主送锦旗表谢意
■ 如实交代:
先后共作案12起
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后,专案组立即对其进行了讯问。在讯问中,张某如实交代了违法犯罪事实。
张某交代,他从2016年8月份开始,先后在威远县城区及郊区先后盗窃摩托车、电瓶车和三轮车12辆,所获得的钱物均用于挥霍。
犯罪嫌疑人还交代,在犯案期间,先后更换了多处住处,而选择在派出所附近租房子,主要考虑:“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专案组民警根据张某的交代,为受害者找回了4辆被盗车辆(一辆三轮车、三辆踏板摩托车),并于2016年12月13日,依法归还给了受害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威远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雷小平 孙鹏 本报记者 曾利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