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江西人丁某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4日晚上,东阳横店康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肇事司机逃逸,他就是丁某。
摩托车上的一块牌子
帮了警察一个大忙
6月4日晚上10点左右,横店镇康庄路与禹阳路交叉口,一辆三轮车与电动车相撞,有人受伤。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现场停着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一辆电动车翻倒在地,撞坏的碎片散落在两车之间,地上还有一滩血迹。电动车上二人已送往医院治疗。
电动车驾驶人只受了点轻伤,乘坐人因颅脑损伤,需手术治疗,有生命危险。而三轮车驾驶人在肇事后,把翻倒车辆扶起后,就不知所踪。正三轮摩托车没有号牌,后挡板上只挂着一块“中豪摩托”牌子。
凭这块“中豪摩托”牌子,民警在城区找到了这家摩托车的专卖店,并查到了车主的名字。
据车主交代,他当晚在横店一家KTV唱歌,当时一个一起唱歌的人借走了自己的摩托车。
通过车主的朋友,侦查人员与借车人取得了联系,对方知道事情瞒不过去,6月9日,到交警大队投案。
借车人姓丁,江西人,在横店一家饭店务工,没有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证。
当晚9点半,他接到电话要送一个人,就向一起唱歌的人借了三轮摩托车,以六十公里的速度经过事发路段,当时正在超越一辆同向的三轮车,想不到有一辆电动车骑在超车道,他赶紧往右避让,因为速度太快,弯得太急,车辆翻倒,砸到了一辆从右侧出来的另一辆电动车。
丁某起来后,扶起电动车,听到对方讲打电话报警,害怕坐牢,就溜之大吉。
电动车乘坐人经伤势鉴定,属于重伤。丁某也因逞一时之快,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通讯员 蒋宣国 本报记者 叶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