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18日讯(YMG记者李俊玲通讯员张岩刘静) 只因争抢客户,20岁的小伙孙敏(化名)将竞争对手的货车机油箱内倒入沙子,最终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近日被烟台芝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今年1月份,孙敏在一个大货车维修厂干维修工期间,认识了养大货车的老板张林(化名),便和张林共同买了一辆大货车跑运输。3月份,孙敏得知,另一个养大货车的老板王强(化名),不仅抢了他和张林的客户,而且还接手了本属张林管理的车队,导致车队的车也不在其修理厂修理了。孙敏对此事非常恼火,就想找机会报复王强。
5月中旬,孙敏在跟别人聊天时,无意中听说汽车机油箱里进了沙子,整个发动机都会报废。他感觉这是一个报复王强的好方法。于是,孙敏在一天晚上,开着自己的轿车来到海边,用矿泉水瓶装了三瓶子的海沙,偷偷倒进王强货车的机油箱,并倒了些水将沙子全部冲入箱内。第二天,不知情的王强开着货车去莱州,回来时发现车子机油表不正常,便将车开到大修厂检修。
维修师傅检查后怀疑,王强货车机油箱内的细沙子,应该是被人恶意倒入的。于是,维修师傅赶紧打电话告诉王强,王强赶到大修厂了解这一情况后,马上电话报了警。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最终将孙敏抓获归案。经鉴定,王强货车发动机损失价值人民币27695元。孙敏后悔不已,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不仅要赔偿王强的经济损失将近3万块,还要接受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