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林丽丽):9月15日,广州海珠法院对被告人李录林等24人涉黑团伙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起诉李录林等人。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录林于1990年起,纠集被告人黄国双等社会闲散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永和镇、新塘镇等地,从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以被告人李录林为首的社会黑恶势力。1993年,被告人李录林、黄国双因在新塘镇聚众斗殴被劳动教养。2000年,被告人李录林、钟志超开始涉足当地工程建设行业,并因在广惠高速公路工地聚众争抢工地,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5年起,被告人李录林为壮大实力,插手当地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攫取暴利,先后纠集当地的社会闲散人员,并形成以被告人李录林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公诉机关认为,该组织形成以来,为排除竞争对手,非法控制、垄断广州市增城区永和镇、新塘镇等地的多个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原材料供销权和建筑工程承建权,多次指使组织成员持枪、铁水管、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采取围攻、哄闹、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当地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极大破坏当地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生产秩序。
据了解,该案涉案的卷宗50多本,涉案的证据材料更是有40多万字,公诉方移送扣押被告人李录林、广州峰光摩托车有限公司等名下房产十几套,冻结被告人李录林、罗军良、广州峰光摩托车有限公司等名下9个银行账户资金高达人民币2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