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网友
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办理
仍存在一些疑虑
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大家的提问
来进行针对性的答疑解惑
同时
我们也欢迎大家积极的
留言交流
划!重!点!
办理临时号牌
5月1日前
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在5月1日至7月31日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号牌。
5月1日后
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临时号牌。消费者可以按照《条例》规定向销售商主张退货、换货、赔偿。
实行限期退出
根据《条例》规定,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和实施限期退出制度。
对已经申领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5月1日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悬挂临时号牌,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如何登记上牌
车主可按照以下2种方式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
1
网上预约、上牌点现场领取
车主可以通过“平安宜昌”公众微信号便民服务版块“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平台”,进行预约、网上学习通过后,按预约的时间、地点进行登记,现场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合格证明,交验车辆,领取号牌和行驶证。网上预约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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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上牌点现场领取
现场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合格证明,交验车辆,学习通过后,现场领取号牌和行驶证。
车辆所有人因故无法到上牌点申领号牌的,可先到网上预约登记,由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车主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以及相关资料,到预约的上牌点领取号牌和行驶证。
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在自行拆除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设施后,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在登记点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办理登记手续后,车辆所有人可以选择自愿安装防盗电子芯片,以及自愿购买各类商业保险。
电动自行车发票遗失的可以凭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进行登记。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丢失的,可以找销售商出具同品牌同型号电动车的产品合格证明。
电动自行车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是指: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销售凭证,或者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等。
商业保险包括:非机动车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所有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保险。
夷陵区14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夷陵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各乡镇设立14个(交警大队1个,经销商13个)上牌点。
5月1日前,已经进行电动车防盗实名登记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可凭电动车登记卡到上牌点换领号牌和行驶证。办理牌证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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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上牌点
夷陵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夷陵区鄢家河村3组
联系电话:0717-710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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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上牌点
1.长江市场雅迪电动车
地 址:小溪塔长江市场摩托车城5-M-10、11、12号
联系人:石学军
2.夷陵区台铃电动车商行
地 址:小溪塔长江市场摩托车城5-13、14、15号
联系人:朱德才
3.长江市场绿源电动车
地 址:小溪塔长江市场摩托车城
联系人:李 艳
4.长江市场本田专卖店
地 址:小溪塔长江市场摩托车城
联系人:韩生全
5.长江市场新日电动车
地 址:夷陵区锦江东路7-19号
联系人:杨秀芳
6.宜昌领航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夷陵区夷兴大道192号
联系人:孙海燕
7.宜昌蒙蒙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夷陵区新消防中队对面
联系人:闫永新
8.鸦鹊岭镇豪爵铃木专卖店
地 址:鸦鹊岭镇桔乡大道362号
联系人:徐 宏
9.鸦鹊岭镇钱江、本田摩托车专卖店
地 址:鸦鹊岭镇汉宜路143号
联系人:罗长森
10.鸦鹊岭镇新日电动车
地 址:鸦鹊岭镇桔乡大道82号
联系人:陈江山
11.新大洲本田土门专卖店
地 址:夷陵区龙泉镇土门大桥
联系人:徐威伟
12.龙泉镇新日电动车专卖店
地 址:夷陵区龙泉镇万龙路1号
联系人:宋 涛
13.龙泉镇爱玛电动车
地 址:夷陵区龙泉镇龙镇村
联系人:朱先华
常见问题答疑
1、购车发票遗失了怎么办?
答:电动自行车发票遗失的可以凭其他来源合法证明进行登记。
电动自行车其他合法来源证明主要是指: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销售凭证,或者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等。2、车辆合格证明遗失了怎么办?
答: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丢失的,可以找销售商出具同品牌同型号电动车的产品合格证明。
3、登记上牌需要费用么?
答: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收费、不收费、不收费。
4、车辆所有人可委托办理吗?
答:车辆所有人因故无法到上牌点申领号牌的,可以先到网上预约登记,由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车主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以及相关资料,到预约的上牌点领取号牌和行驶证。
5、外地人可以在宜昌进行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吗?需要什么手续?
答:非我市的常住人口,可以凭公安机关核发的在宜《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到上牌点按流程进行上牌登记。
6、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时间有期限么?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上牌,上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于2019年5月1日前购买的,且未在《宜昌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号牌。
8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未申领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据《条例》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来源:小溪塔派出所
编辑:谭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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