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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协会

作者:兔雷丝(包子妈),美国高级管理咨询师、爱给孩子们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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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FM英文绘本电台:

Nothing makes a man more reverent than a library. 'A few books', which was Lord Morley's definition of anything under five thousand, may give a sense of comfort and even of complacency.

-Originated by Churchill, Quoted from Lord Morley, Painting as a Pasttime, Strongly recommended by Helios Blucarmayle 科学爹 who argues for a chance to enter the arena in this post.

1 阅读之于生命

我已经完全放弃对大力阅读的执着,这是因为我突然想通了,如果没有生命本身对生活的体验,单纯的阅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这句话大概会被视为邪教。我身边的妈妈大多数无时不刻都在关注的一个话题就是读书,少读一本热门绘本仿佛都离起跑线远了一点,所以扎克伯格给女儿读书的照片一出街,那本物理绘本就卖断了货,直到今天无数的营销号还在时不时吆喝着团购这类书。

我好歹也是中学时期参加过物理、化学、数学奥数班的别人家的学生,但搁在现在,我断然不会去买Quantum Physics for Babies或者类似的系列来荼毒自己。是的,没有错,不是荼毒他,而是荼毒我自己,因为我知道我根本没有那个本事生动活泼的讲解好,捧着一本自己一知半解的书尴尬地说得支离破碎,这样的尴尬症,还是能免则免吧。基础科学启蒙,还是留给他的科学爹吧。

2 如何影响下一代

知乎上就有类似的话题“父母如何用自己的专业影响下一代”。我看到一个很劲爆的,说的是她经常用给学生上课用的PPT来哄孩子吃饭,一页吃一口,特别流畅。某一次她带两岁多的孩子去医院值班,正碰上有个CT片子,那孩子眼睛一瞥,特别云淡风轻地说了一句:出血了。龙生龙凤生凤这句话放到我少年时候是不承认的,但现在我是这句话的拥趸,耳濡目染的家庭教育对一个孩子的成长确实很重要。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我没有被强求过一定要学习什么,但几乎所有的培训班我爹都会送我去一探究竟,从电子琴到书法绘画,我有很长时间的周末都是在这些培训班中流连度过。可惜我最感兴趣的,始终还是跟在我哥屁股后面去爬野山掏鸟蛋拼刺刀。

我小时候有个不太雅的外号叫“金霸王”,大概也和那时候这样的精力充沛假小子的形象有莫大联系。整个童年我的用度是没有上限的,所以九十年代的时候当我的同龄人还在穿解放鞋的时候我可以眼都不眨买两个斯伯丁的队球。我还记得有一个是犹他爵士队的,入手的第一天就被班上篮球队的男同学拐走,结果砸了学校玻璃直接被老师扣留,从此我再也没见过那颗球。

所幸我读书的时候成绩挺好,两相冲抵,我爹妈也比较心理平衡了,然后继续做一些看起来没什么回报率的投资,比如让我踢足球、打篮球,给我请私人教练打网球,逢寒暑假送我去旅游。请教练打球这件事最诡异,我爹连Head专业球拍都下血本买了,在我学了一年之后教练要带我去打比赛,我爹却否决了,理由是不要玩得太认真,于是我就彻底失去了在李娜之前成为李娜的光荣。

虽然我爹妈看似对我非常放纵,但唯一只有读书是例外的。他们都不懂英文,可是我老爹在30多年前就坚定地认为英语一定会有用的,所以我大概两三岁的时候就开始被变相地磨耳朵,一开始是迪斯尼,听了几年后读小学,每天早上上学之前吃早饭,我的餐桌上一定摆着一台录音机循环播放一卷朗文磁带。这招后来被楼下邻居学去教育他儿子,后来那小我五岁的石头娃子高考考上武汉大学,本科毕业后去了亚特兰大。

我一开始觉得我爱读书这件事,可能是因为八十年代也没什么Ipad、Iphone、Kindle可以摆弄。但后来一想,似乎也不是。我爹虽然是技术白痴,但在电脑还只是286年代的时候,他就从香港给我弄了台回来,再后来386、486以及奔腾,我似乎在科技的道路上一直没有断代过。那时候能玩的游戏只有Mud或者Dos环境下奇怪闪烁的绿色光标,但我居然会写小程序。

小时候因为脑子好各种提高班基本上都有我的预留位置(天哪我的智商去哪里了),但我始终就是对基础科学缺乏敬意,鸡兔同笼做着做着幂函数就不及格了,但我始终对阅读充满了兴趣,可能是因为这是唯一一项不需要指导只要自己认字就能做完的运动。

其实我干过让我老娘觉得很丢脸的事情。大概三四岁的时候,我们去新华书店,我突然指着书架上的书狂叫:妈妈,这是水许传吧。我娘至今说起这件事,还是觉得心里阴影面积很大。不过幸好她也没有因为这件事停止给我买书,感谢老娘。

我家的书很多,多到什么概念呢?我整个小学和中学时代基本上是同班同学的私人图书馆,很多人跑来找我借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以前的大同小学对面有一家旧书店,我在六年级的时候在那里看完了呼啸山庄和百年孤独;初一的时候我莫名迷恋卫斯理,买齐了卫斯理全套,包括卫斯理全集、原振侠传奇、木兰花系列、罗开系列、非人协会;初二有一段时间我天天中午去文化宫吃饭就是为了肉粽店边上一家小书店有卖三联口袋版的金庸全集,我花了好几个月时间,慢慢集齐了“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初三的时候看散文,从三毛、刘墉、席慕容一路看到买了一套诡异的商务印书馆出的古代散文流派。

3 与大力论书

我最近揉合了一个新笔名——Haster Blucarmayle,这里面就包含了我最爱的一个旅行作家Peter Mayle。所以基本上我仔细想了一想,我读的书,还真的是很杂。

然而象我自己都杂学一堆,如何能要求大力必须心无旁骛呢。与其逼着他读书,不如让他发展自我,我给他的选择足够多,他总有一天会找到自己热爱的方向。如果我用我自以为是的经验来为他勾勒理想图,反而局限了他对探索世界的想象。

其实有很多绘本是带有一定抽象提取的。大力有一本Dr Seuss的Mr Brown Can Do,他一开始其实并不理解。后来我再给他读书的时候会很夸张的模仿书里出现的拟声词,比如牛叫的Moomoo,或者瓶塞爆开来的PopPop,他乐不可支,慢慢开始跟我模仿,还会自己拓展,比如今天他洗澡,坐在澡盆里突然Meow Meow了两声,然后合我说“mama kitty”。前几天打雷下雨,他一开始很焦虑,扑到外公怀里一直拍自己胸口,我和他说“do you still remember Mr Brown that he can make a sound like Thunder BoomBoomBoom”,他瞬间就冷静下来,过了一会儿还胆肥得跑到门边看闪电。

渐渐的我发现,其实他爱不爱书,和那本书能不能引起他的共鸣有很大关系。有时候我们确实可以强迫孩子机械背下唐诗宋词或者数数或者唱歌,但我们没有办法逼迫他理解生活。只有他真实接触到,再用绘本去强调记忆,反而才能事半功倍。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包括现在,大力其实最喜欢和书做的事情,是把我辛苦整理到书架里的书一大摞拉出来,哗啦啦摔到地上,然后听着书本劈劈啪啪掉在地上的声音兴奋无比,甚至有时候还会扭起秧歌仿佛取得了一场平型关大捷一样。一开始我会捡起来,但是我一收拾他就过来拍掉,再收拾再拍掉。

他所有的书里,命运最悲惨的,应该是圣迭戈动物园里的那本动物立体抽拉册,大象、狮子、老虎的脑袋胳膊都是可以抽动摇摆的,结果在当时才满一岁的大力手上,不到五分钟,大象的脑袋就被摘掉了,后来狮子的尾巴也没了。一天时间不到,30刀的一本书就变成了一堆瓦楞纸,最可气的是二毛还拍手叫好说“他喜欢就让他撕嘛”。

某种程度上,二毛是对的。撕书、扔书也是他学习的一个过程吧。他或许并不是静不下心来读书,而可能只是书本上提供的内容还未能引起他内心的共鸣。

他一岁生日的时候在费尔班克思摸过雪。很多人都觉得这个年龄的孩子不记事,但是有一天他翻到书架上我从费尔班克思机场书店买回来的绘本,突然自言自语了一句“Snow”,在这之前和之后,他都没有见过什么雪。

这样的例子其实非常多。比如交换东西,比如刷牙洗澡,还是汽车的各个部件,他都是生活中体验过之后再返回到绘本,他接受得更快,等到下一次再看到类似绘本的时候,他甚至懂得和我举一反三。

小孩子其实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建立在客观世界的基础上的,硬性地让幼儿阶段的孩子去读取一些抽象的文字,或许他能记住,还能成为聚会的一种谈资,但强化的机械记忆其实对他的成长并不算是好事,甚至可能伤害了他对环境的认知。

我印象最深的是蒲蒲兰的《谁藏起来了》。这本书里的动物其实不太好认,看起来都是胖嘟嘟圆鼓鼓的正切面,我自己甚至经常将猪和熊混在一起,但是大力对这里的动物认知却比较高,早在15个月左右拿给他的时候,我问他一些猫狗大象狮子,他基本上都能指认出来。后来去过一次巴吞鲁日动物园后,他开始将犀牛和河马区分开来。而在嵩口他亲自和小兔子玩过之后,他终于将这种动物和他的绘本对上了号。

从那之后,他从每天晚上我要求的睡前故事,变成了他主动的“read a book”。他喜欢翻书,然后去找现实里是不是有这个东西。前一阵子他翻了一本书(或许是Kindle的Smashy road),里面同时出现了黄色出租车和蓝色火车,他碰巧都有,所以这段时间他所有的车玩具里他最亲近的就是这两辆。

所以我那天看“蓝橡树”的时候看到一段话特别认同——如果不懂得欣赏孩子的天性,认为一定要让孩子早早养成读书的习惯,反而会影响孩子发展自我。孩子只有玩过雪,才能理解树种讲述的发生在雪天的故事,孩子能理解的事物一定离不开他自己的亲身经历。

这篇文章还提到我国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提到的“活教育”儿童教育理念,总结来说就是“教育应该是立体的、在活动中完成、与儿童经验不可分割的”。某种程度上这解释了我为什么喜欢带着大力到处走的一些原因。

大力即便现在时不时会要求我“read a book”,但也并不表示他一定能静下心来好好读完一本书。有时候他翻书,只是草草迅速浏览,找出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或者东西,然后绕着这个东西不停地问,一直问到我词穷,恨不得打开手机把谷歌塞给他。

他刚刚还拿着一辆巴掌大紫色带金色赛车手头盔的硬地赛车,一直和我说Gogo,然后我从颜色解说到车身,再开讲各种汽车部件,最后延伸到gogo=姑姑,各种“姑姑戴着金色头盔开着紫色的新车来接你去玩Gugu is driving a new purple car with a golden helmet to pick you up for play”这样的造句都被我整出来了。

始终他最爱的还是各种会跑会跳会和他互动的东西。最初的时候我焦虑过,用别人的看法就是我们家学历多得都可以批发了,却出了这么一个鬼灵精怪却不看书的娃,情何以堪。但是等我相通之后,每次在读书的时候他和我插科打诨,我都能淡然接受。

某一次我们在读书,是Mr Brown的Hop on Pop。翻到两只小熊在走路,我正在念“we like to walk,we like to talk,we like to walk when we talk”,兴之所至我伸出两根指头在他胸前的被子上迈开步子一二一,告诉他这就是“walk”,没有想到这一下点燃了他的high点,从此之后他看这本书一定先看这一页,还一定得让我用两根指头表演走路,后来还细分到竞走、快走、碎步走、跳跃、跳舞。

最有意思的一次是我突发奇想改了London Bridge is falling down的歌词成了London Tunnel。大力大概觉得很有意思,自己撅着屁股趴在床上,然后等着我Falling down的3、2、1之后,突然整块床单掉下来罩住他的脑袋,他笑得乐不可支,仿佛被我Catch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

还有一次也是tunnel,我坐在床边两手交叉给他背诗,他一边听一边玩车子。突然他停了下来,打量了我交叉放在胸前的手很久,突然说了一句“mama tunnel”,然后玩具车就呼啸地冲到我跟前,他要求我把手背拱起来象一座桥一样,车子就从桥下的Tunnel开了进去。过了一会儿,他一拍我的手按实,然后说“mama Bumper”,又愉快地压起马路。这个游戏玩了几天,他渐渐不把我的手当路障了,而是把他的绘本跟多米诺骨牌一样的推成一片,直接在书上颠簸起来。

但是这些都是大力一直在学习的过程,只是他的学习并不是通过单一的阅读来完成而已。很多人并不喜欢让小孩子接受Ipad,我从挣扎到后面默许,直到四月初我带他去翔安看北欧古厝艺术展。展览入口有一只北极熊,他一下子认了出来,开心地围着熊转来转去,后来在院子里,他发现天井正中一大团用废弃垃圾做成的海豚,也兴致盎然地“dolphin”玩了很久,而在他和我说Dolphin之前,我甚至只是当那是一堆随意拼接的装置艺术罢了。工具只是媒介罢了,如果这个媒介并不影响他认知世界,还能帮他找到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方式,我觉得,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毕竟,天性是无法抑制的。大力出门很喜欢玩沙子、石头,可以疯到两只鞋子灌满沙子,整件裤子蹭成了沙色,一块石头一块石头的摸,看到好玩的就和我说他觉得这是什么,有时候我们俩还会蹲在某个工地里面就着一堆小石头研究怎么喝下午茶。其实,这也是他学习的过程。

之前我给大力背过一些诗,都是我自己喜欢的,李煜背得尤其多,原来少壮努力一点还是有用处的,至少诗歌还是在我浅薄的脑沟脑回中雕琢了一些痕迹。背了一段古诗之后,有一天大力自己在翻唐诗三百首,看到《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他听我一边念,一边盯着插图看了好一会儿,突然和我说:妈妈,byebye。真是够够的,一首五律四十个字被他一个byebye总结完了,还总结的挺精当,王勃泉下有知,歇了。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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