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青春,你会想到什么?
是《匆匆那年》里面的早恋、劈腿、堕胎,还是《小欢喜》里面的“富二代”、“官二代”和“学霸”组合?是树荫下斑驳的阳光还是课堂里沉闷的朗读声?是情愫暗生的同学情谊还是唠唠叨叨的父母关怀?
(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合影)
如果一定要在青春面前加上悲伤的底色,你又会想到什么?
有人说,是爱而不得的暗恋;
也有人说,是成绩单上惨淡的分数。
有人说,是羞于启齿的贫穷;
也有人说,是惨遭排挤的孤独。
也许上面的每一点,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致命的打击。但是这一切痛苦,跟电影《风雨哈佛路》中的女主角莉丝所遭受的一切相比,都显得不足挂齿。
(流浪少女莉丝在地铁上睡觉)
最糟糕的原生家庭,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
有这样一个出身美国贫民窟的青年女子,双亲都是瘾君子。最后,妈妈死于艾滋,爸爸在收容所苟活,自己无家可归数年,每晚都跟朋友在大街上溜达浪荡,不务正业。
还有一个女孩子,用2年时间修完4年的高中课程,门门拿到优秀的成绩,不仅考上哈佛大学,还拿到了《纽约时报》每年1万2美元的奖学金,毕业前夕受邀请登上了TED演讲的舞台。
如果可以选择,你会选择上述哪一个人的青春?答案自然不言而喻。
不管你的选择如何,我想告诉你:这是同一个女孩子的人生。
是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就是莉丝的青春。
(《风雨哈佛路》同名电影和小说)
电影《风雨哈佛路》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流浪少女莉丝·默里,曾在社会底层沉沦。受到母亲因艾滋而离世的打击,她重新步入校园并努力考上哈佛。事实上,这是一部改编自同名自传式小说的电影,电影里面的故事情节真实存在。
主人公莉丝被誉为“感动全美的奇迹女孩”, 曾获“无所畏惧奖”、“白宫计划榜样奖”,还被评为“美国当代杰出年轻女性”。现在,她已经成为一名国际演说家,她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大家:永远不要以童年遭受的苦难和糟糕的原生家庭作为自己堕落的借口。
(主人公莉丝·默里原型)
读书的意义是重塑人生观
连接这两种反差人生的桥梁,是童年时候父亲为莉丝埋下的慧根。
父亲曾在大学修读心理学专业,风度翩翩、聪明有趣、爱好读书,可惜被毒品毁了一生。小时候父亲曾经在图书馆偷书给莉丝看,为莉丝埋下学习的根基。
受到父亲的影响,莉丝很喜欢读书。即使日后流浪,在伙伴唆使下偷东西饱腹时,她也不忘记给自己偷一本书。当然,莉丝成名后曾向当年的伙计公开认错。
当莉丝着手申请中学时,她在收容所见了父亲,泪眼汪汪地告诉他,“小时候你是我见过世界最有趣最有思想的人,因为你,我才有另外的一条生存之路。”
(父亲祝福莉丝)
读书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如果你以为我想说,“莉丝因为读书而拥有全新人生”这种老套的话,那你就错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莉丝确实因为读书而改变自己的人生,但是这一切的功劳并不在于“读书”本身的行为,而是“读书”这件事重塑了她的人格,才使她最终成功。
(读书)
最近有朋友问我: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是为了挣大钱、过好日子吗?”
确实,这种思想在国内流传多年,古人寒窗苦读数十载,就是为了追求“黄金屋”和“颜如玉”。小时候父母告诫我们读书,总喜欢说,“不好好读书,将来就只能过辛苦日子。”
然而,这种思维实际上是错的,如果不纠正这种功利的读书心理,读书只会成为负担而不是武器。
清代爱国诗人张维屏说过,
“读书何所求?将以通事理。”
(清代爱国诗人张维屏)
读书的意义绝非是通过一张文凭或者一场考试过上美好的人生,而是为了让你搭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样你在面对人生的难题时,就会懂得分析和解决。
当莉丝混迹在街头时,她认识了一批街头混混,他们打架、斗殴、吸毒,莉丝跟他们相处感到很安全,不用担心被坏人欺负,也不用担心来自外公的性骚扰。但是莉丝从来不会为了融入他们而吸毒,因为她见识过父母的人生毁于毒品,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流浪街头的莉丝手上仍拿着书本)
这就是读书的力量。
读书是为了思考,而不是逃避思考
读书对人真正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有很多人读了很多书,懂得很多大道理,但是依然过不好自己的一生。因为他们在读书过程中并没有真正内化书中的知识,“消遣式读书”只能得到片刻的欢愉,对过后的人生并无太大的帮助。
对于这种行为,英国哲学家阿瑟·赫尔普斯点评道:
“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
很多人过于看重“读书”这个行为的意义,自以为看书就是在充实自己,却忽视了它背后真正起作用的因素——是结合实际情况的思考。
(不会思考的人如同行尸走肉)
德国著名哲学家叔本华在《论书籍与阅读》 里面说:
如果一个人几乎整天大量阅读,空闲的时候则只稍作不动脑筋的消遣,长此以往就会逐渐失去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像一个总是骑在马背上的人最终就会失去走路的能力一样。
那些盲目读书、懂很多大道理却处理不好人生事务的人,正是如此。他们也许空口说白话,可以讲得头头是道,可是落到实处,却没有实际行动。他们就如同顺势飞扬的纸屑,没有真正的能力。
莉丝并非上述这种人,她聪明,而且有自己的想法,她热爱阅读,也善于思考。
母亲的葬礼上,莉丝抱住她的棺木,心中暗想:“你住在我心里,而我却无枝可依。”莉丝身边的朋友并不理解莉丝的内心活动,他们依旧一如既往地虚度人生,并且每天都无穷无尽地抱怨。
(莉丝抱着母亲的棺木沉思)
母亲的离世和朋友的抱怨让莉丝开始正视自己的人生,她第一次跳出自己所处的圈子去思考问题。
母亲曾很多次自我安慰:“以后会好起来的。”然而直到母亲去世,她们都没有迎来好转的人生。
莉丝想明白了:生活本身是不会好起来的,如果一味寄希望于以后,只会蹉跎人生。
她决定重回校园,她知道这是她摆脱出身的唯一办法。面试时,她坚定地告诉校长,“我不想做个傻瓜,我要去上学。”
(莉丝向校长申请上学)
伏尔泰说,“读书使人心明眼亮。”这句话大概是莉丝的真实写照。虽然莉丝是街头混混的一员,但是读书让她与其他的小混混有了本质的差别。她会思考自己的人生,会观察自己的生活圈子,会为自己的未来做计划。
这就是读书的意义所在。
读书,让你平衡梦想和现实
莉丝回到校园,用尽所有精力去学习,她参加学习的早读班、常规学习班、课后补习班、夜校的独立学习班、连续学习班......
(莉丝竭尽全力学习)
她无家可归,每晚不是浪迹在来回奔走的城市地铁里看书,就是在学校楼梯间做作业,又或者是在某个潮湿的后厨里一边洗碗一边记笔记......
她无时无刻不想敲开某个朋友的家门,告诉她们,“我想睡觉。”
每一刻,她都在做选择。
一面是有效的自我选择:理智告诉她应该做什么;
另一面是无效的自我对话:埋怨生活,沉沦过去。
每一次,她都把自己引向有效的自我选择,直至考上哈佛。
(莉丝在地铁上学习)
电影中,曾经刻画了这样一个场景:
好朋友克里斯声嘶力竭地冲莉丝嚷嚷:“我不喜欢上学读书,我不属于这里,你也是。”
莉丝却一脸坚定地回应:“不,我是。”
她有太多的理由和机会选择放弃,但是她一次也没有走向消极的道路。就这样,她一面在痛苦中奋进,一面在选择中挣扎。读书,给予了她面对困境的勇气。
获奖典礼上,她说,“因为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
(莉丝发表获奖感言)
正如林夕在王菲演唱的歌曲《笑忘书》的词中写道,“有一个人保护,就不用自我保护。”莉丝没有守护神,所以她把自己活成了自己的守护神,而读书,就是她人生路上追逐的光芒和希望。
这就是莉丝的青春,她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蓬头垢面,流落街头,去面试时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可她从来没有辜负自己的精神世界。她一直在努力冲破枷锁,用自己微薄的力量,用书本作武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莉丝的心路历程)
浮躁的时代,经常有人怀疑读书的意义。读书真的有意义吗?也许莉丝的经历可以给你带来一些启示。曾经流浪的青春时光,被埋藏在记忆深处,但是读过的书、走过的路,却会刻在骨子里,影响一个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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