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博客
笔者向来崇敬岳飞,早有意撰文写武穆事迹,无奈学识、才华有限,再加上生性疏懒,未曾写出令自己满意的文章。今日笔者试写短文,略述岳飞的两位妻子。
岳飞有两段婚姻经历。他的第一任妻子为刘氏。岳飞大约在16岁时与刘氏成婚(根据长子岳云年龄推算)。岳飞与刘氏生岳云、岳雷二子。岳飞从军抗金,与刘氏分开。岳飞留刘氏照顾母亲姚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飞又奏:‘臣始从陛下至北京,留妻刘氏侍臣老母。‘”)。然刘氏之后抛弃岳飞,两次改嫁他人。后来,刘氏最后嫁与韩世忠军中一押队,岳飞差人送其五百贯。《会编》云:飞执兵权之日,遣使者王忠臣往楚州韩世忠处下书,得回书,欲归。
临行,世忠嘱之曰:“传语岳宣抚,宣抚有结发之妻,见在此中嫁作一押队之妻,可差人来取之。”忠臣回,密报飞以世忠语,飞不答。世忠上闻,飞奏言:“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更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上令报行。“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刘氏就是如此。武穆対刘氏仁至义尽,无可指摘。
岳飞的第二位妻子是李娃。李娃,字孝娥,宜兴人(今江苏人)。李娃在建炎四年生岳霖,则应在建炎二三年间与岳飞成婚。李娃比岳飞年长两岁,嫁岳飞时已有二十八岁(如此大龄,当为改嫁)。李娃是岳飞的贤内助。岳飞孙岳珂所编的《金陀粹编》言:“(李娃)封姑有礼度,又能筹理军事。先臣(岳飞)出军,则必至诸将家,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在宜兴日,先臣尝召至行在,部下谋叛,李氏得之,不言。一日,会诸将于门,坐告之,捕斩叛者,一军肃然。”
岳飞与李氏生有三子:岳霖、岳震、岳霆。岳飞与岳云被杀后,李氏与儿子等流放岭南二十年,坚持将儿子抚养长大。岳飞冤狱昭雪,李娃和儿子北归,1175年在江西九江去世。宋孝宗即位,褒奖李娃道:“前楚国夫人李氏,柔洁以为质,俭勤而自修,处安荣不闻骄妒之愆,居患难不敢幽闲之操。”李娃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女性,是岳飞的好妻子。
岳飞不曾纳妾,这在当时难能可贵。《宋史》云:家无姬侍。吴玠素服飞,愿与交欢,饰名姝遗之。飞曰:“主上宵旰,岂大将安乐时?”却不受,玠益敬服。岳飞实乃千古完人。我认为:中国不可无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