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文明意识、法制意识,
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按照“全面开展、惩教结合”的工作原则,
进一步强化“小目标”通行管理,
切实压减道路交通事故。
烟台交警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决定即日起
在全市范围内深化开展为期20日的
“小目标”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风
暴
一
号
※对“小目标”车辆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危险性大的重点交通违法进行严厉查处;
※对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尤其是外卖、快递、环卫等重点行业人员开展安全劝导活动。
管控重点
一、重点对象
1、二、三轮摩托车
2、二、三轮电动车
3、三轮汽车
4、外卖、快递配送车辆
5、环卫三轮车
二、重点区域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主要交通路口;
2.农村道路:城郊结合部、进出村镇道路、农村大集周边道路。
三、重点时段
早晚高峰期、中午下班时段、下午上班时段。
四、重点违法
1.城市道路: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酒醉驾,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行为;
2.农村道路: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醉驾。
各大队警力在路面执勤执法时严格进行管理,
对三轮车要严格按照
“三见面、四必须、五必查”。
三轮车“三见面、四必须、五必查”
“三见面”
见人,见车,见管理者;
“四必须”
必须建立三轮车及所有人相关档案,必须签订承诺书,必须粘贴反光条,必须喷涂“严禁违法载人”字样及编号;
“五必查”
1、必查违法载人
2、必查反光条粘贴
3、必查喷涂字样、编号情况
4、必查安全头盔佩戴
5、必查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发现的各种“小目标”违法行为当场制止,
予以相应处理,
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行为从严处理。
再次提醒大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遵守交规,安全回家!
来源: 烟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