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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日19时21分发生的兰州高速车祸事故通报出来了,事故处理结果是高速公路撞人会负次要责任,次要责任不担负刑事责任,具体赔偿问题需要进一步计算。
事故发生在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处,截至11月4日5时了解到的最新消息,事故导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10人重伤。兰州公安初步调查的结果显示,驾驶人李某因频繁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灵,经过17公里的长下坡行驶至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处与31车连环相撞。
经询问李某获知,他是第一次行驶该路段不清楚路况,车辆制动失灵后开始加速,因此惊慌失措也找不到应急避险车道,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目前对于事故处理赔偿问题需要进一步鉴定,赔偿所涉及的因素有很多,需要看交警事故处理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才能得知,赔偿规则是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死亡11万,医疗费用1万,财产2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