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超联赛第 10 轮天津津门虎队与河北队的比赛中,津门虎队以 1 比 2 憾负于河北队。然而那场比赛中出现了一次争议判罚,巴顿的一次单刀球机会,被张呈栋从身后以犯规动作破坏,但当值主裁判戴弋戈并未作出判罚。赛后,津门虎俱乐部针对此提出申诉。8 月 4 日,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中职联)筹备组对津门虎的申诉给出回复:张呈栋当时的确应该被红牌罚下。
在津冀之战进行到第 24 分钟时,巴顿在前场获得了一次单刀机会。然而,高速带球的他,被对方张呈栋从身后放倒。从慢动作来看,张呈栋至少有两次碰撞了巴顿的腿,导致正在高速奔跑的巴顿失去平衡,倒在禁区前。按理说这是一个红牌动作,但巴顿在倒地之后,当值主裁判戴弋戈没有做出任何判罚,而是示意比赛继续进行,这导致津门虎队丢掉了一次直接改变比赛局势的机会。赛后,津门虎俱乐部已经整理了相关材料,正式向中国足协提出申诉,也表明自己的态度。
8 月 3 日,中职联筹备组通过中超联赛的官方微博,公布了第 10 轮部分争议判罚的情况说明。其中,在申花与海港的上海德比中,申花队杨旭在终场前曾打进一个绝平进球,但被主裁判和 VAR 一致认定,队友此前争顶时犯规。中职联筹备组对于这个争议判罚的回复是进球为有效,裁判员临场判罚决定错误,VAR 操作不规范。
就在中国足协以及中职联筹备组为申花 “鸣冤昭雪” 时,很多天津球迷都感到纳闷,为什么同样提出申诉的津门虎队没有得到回复呢?就在 8 月 4 日,中职联筹备组的申诉回复,就发到了津门虎俱乐部。原来,由于津门虎俱乐部提出的申诉时间相对较晚,因此中职联筹备组的回复也便延后了。
在这份相关判罚的评议中,中职联筹备组对于张呈栋放倒巴顿的那次动作,首先进行了评议分析:通过分析视频,参评的评议组绝大多数成员认为 “天津津门虎 29 号队员(巴顿)已抢在河北队 28 号队员(张呈栋)身前,28 号队员在争抢过程中,缺少注意力和预防措施,右腿膝关节触及对方左小腿后部,造 成 29 号队员摔倒在地,应判罚犯规,犯规动作接触时,29 号队员已有明显的可能性控制球,结合进攻发展方向、与球门之间的距离及对方队员的人数,这是一个破坏明显得分机会的犯规,应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裁判员临场漏判犯规和红牌。VAR 在查看时已检查出这是一个犯规,但认为这不是红牌事件,因此未介入,未介入错误。”
对于本次判罚给出了这样的评议结果:“河北队 28 号队员草率地抢截犯规,构成破坏明显得分机会, 裁判员应判罚直接任意球,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裁判员临场漏判直接任意球和红牌,VAR 不介入是不正确的。”
有意思的是,中职联筹备组还在这次评议中,还列出了津门虎队并未申诉的判罚,即津门虎队得到的那次点球。中职联筹备组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张呈栋张开的手臂是正常运动的正当结果,因此这个点球也属于错判。根据中职联筹备组的叙述,当时不仅主裁判认为张呈栋手球犯规,VAR 同样也认为张呈栋手球犯规,因此这个点球,主裁判给得十分坚决。在这之后,张呈栋又放倒了巴顿,主裁判想必是顾虑到刚刚已经判罚了一个点球,因此便对这个红牌动作视而不见了。
事实上,这种 “找平衡” 也是很多国内裁判被外界所诟病的主要毛病之一。退一步说,相比于第 18 分钟时得到一粒点球,在第 25 分钟就罚下对手一名后卫,显然对于津门虎队是更加有利的,主裁判的这次误判,还是彻底改变了比赛的局势,甚至结果。
当然,中国足协和中职联筹备组即便认定了那是个红牌动作,津门虎队那场比赛告负的结果也不可更改。而在对阵河北队之后,背上想赢怕输包袱的球队又输给了大连人队。实际上,津门虎队最近几场比赛并非没有亮点可言,在一些进攻、传球数据上,津门虎队甚至都要好于这两个对手,但是误判、开场过早丢球等一系列问题,似乎让球队掉入了一个怪圈——越想赢球就越会碰到意外。
与大连人队的失利后,一心想尽快拿到胜利的津门虎队员们在更衣室内确实有些泄气。对此,津门虎教练组一边总结着技战术上的问题,一边给队员们进行疏导解压。在赛后回酒店的大巴车上,队中的一些老队员,也站出来给年轻队员们传授一些场上的经验,帮助年轻队员们在遇到外界非议时打开心结。通过互相鼓励,全队上下已经达成共识,球队现在遭遇了比较大的困难,甚至在面对每个对手时,自己的纸面实力都不如对方,但即使如此,津门虎队将士仍坚信,只要团结一致、弥补细节、全力以赴,相信胜利很快就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