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这个不大不小的年龄,仍然可以说是老书虫。(威廉莎士比亚,泰姆派斯特,作者)第一次接触网络小说是在初三的时候,通过屏幕非常小的MP3完成的。
是的,MP3 ,蓝屏,屏幕竖高不过两厘米,横长不过三厘米的MP3,每次下载都需到影像店,以每篇0.1元的单价进行下载,且由于MP3不能实现“断点续看”,每次打开我都需要从第一章数着节奏按到第一百章或者第两百章才能继续观看,直到我开了微机课,可以在电脑上删除已读。在当时,500M的存储都能拿来炫耀的年代,很多事情确实是00后们无法想象的,因为国家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才提升了你们童幼年时期的生活水平。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名为《狂仙》,剧情、主角我都记不起了,甚至结局我都没看完,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这件事情本身印象深刻。男人,总会对第一次情有独钟。后来我搜索了一下,推荐的《狂仙》并不是我看的那个《狂仙》,而我看的《狂仙》,已经很难找到了。我有些凌乱,多少有一些怀疑自己的记忆力。
我向贾先生求证,一是求证是不是有这么一本小说,二是求证小说的名字是不是叫《狂仙》。贾先生是我人生挚友,是他带我看小说、喝酒、抽烟、打游戏,排名有分先后,是他让我白纸一般的青少年时期劣迹斑斑,人生损友,不过如此。但除此之外,再没有太出格的事,我当时很喜欢跟他一块玩,包括现在也是。得到的结果是,确实有这么一本小说,小说的名字确实是《狂仙》,但也确实不是现在搜索热门的那本《狂仙》,其他的他也记不清了。我很欣慰,时间不只是猥亵了我的记忆。后来他又告诉我,他记得那本《狂仙》小说的主角姓风,不是现在这个《狂仙》的陈姓大佬。我很伤心,感觉时间似乎对我更苛刻了一些。
凭着关键词搜索,我还是找到了这本《狂仙》。时过境迁,以我现在的心态,暂时还没有去回顾这本书的心理建设。我抗拒老歌一类的旧东西,它能让我本能的回忆起当时情境下的人或事,想起那些欺负我的同学,想起那些我追不上的漂亮姑娘。我不想在自己的思想里一遍又一遍的社死,哪怕,这些同学和姑娘都已记不起我这个人和那些事。
现如今,用着2K高刷屏的我,已经好久没有完整的读一本小说了,信息爆炸让我有了更多的认知,但是无法集中注意力去啃一本娱乐小说。我已经实现了当时的梦想,不需要在MP3中一行一行的读,不需要在开始时花好长时间翻页,由衷的感叹国家的进步让生活更有质感,而在当年,渴望中的大屏和续读,那已是高中的事情了,当是时,正迎来了众神大战的网文巅峰。
就这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