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甘肃公告
【陇南市新冠传染病联合控制组办公室公告】据新甘肃客户端消息,“陇南市新冠传染病联合控制组办公室”于10月23日发布公告。公告全文如下。(注:)。
陇南市广大居民朋友:
苏南市丹昌县嘉源区居民坡莫某于10月22日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阳性,经市县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传染病确诊病例轻度。
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10月19日
8:45从官鹅沟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驾驶景区观光车(车牌号甘K29989)接云南昆明旅行团进入官鹅沟景区,同乘人员32人,该旅行团在通天门下车,随后,包某某驾车返回游客服务中心。另于10:20、13:20、15:30发三班,分别载10人、0人、0人进入景区,回程途中均有乘客上下,每次运行时间约40分钟。
11:20—12:30在游客服务中心就餐,午餐统一配送。
16:50乘坐王某驾驶的大巴车(甘K29822)与罗某、马某至官鹅沟口,下车后步行回到嘉苑小区家中。当晚家中就餐,本人及家人再未外出。
10月20日
7:00从家中步行至官鹅沟游客服务中心上班,当天未吃早餐。
7:30到达游客服务中心后在游客服务中心,期间与多名观光车司机有接触。
8:30驾驶景区观光车运转第1批游客,另于9:40、14:00、15:30发三班,分别载28人、32人、2人进入景区,回程途中均有乘客上下,每次运行时间约40分钟。
中午在所驾驶的大巴车上就餐。
17:00乘同事王某某的私家车到官鹅桥头下车后,步行至伊馨开锅涮,就餐近4个小时。
21:00步行回家,除家人外未与他人接触。
10月21日
7:00接到疾控中心电话通知,要求居家隔离,截至集中隔离前未外出。
19:00由救护车转运至隔离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市县疫情防控机构在管控该确诊病例的同时,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对确诊病例活动过的区域采取封控管控、终末消杀等措施。
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全市广大居民:与该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居民朋友,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主动如实报告行程,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坚持非必要不出县,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走动、不聚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陇南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939–8239229
宕昌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电话0939–6122616
宕昌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939–6121513
武都区联防联控办公室电话0939–8265251
武都区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939–8238580
文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电话0939–5520602
文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939–5522024
康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电话0939–8460568
康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939–5121305
成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电话0939–3330806
成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939–3201626
西和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电话0939–6620921
西和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939–6621871
礼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电话0939–4422583
礼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939–4422712
徽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电话0939–7521704
徽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939–7523193
两当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电话0939–7121553
两当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939–7121057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