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人物》马燕军报道。
9月30日,爆料者郑春晓每天都公布人物。
她称,丈夫章华在网上出售长约4cm的迷你枪形钥匙扣已有两三年,此前国家安全部与厦门警方曾检查过该钥匙扣是否安全,两部门均表示此产品没有问题。章华于2018年7月31日被辽宁鞍山网警带走,至今仍被羁押。目前章华仍处于被羁押状态,已有60天了。
章华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杨卫华律师在接手此案后表示,尽管按照法律规定,此枪支钥匙扣达到了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认定标准,但该钥匙扣直径只有4cm,根本无法握把,枪支认定标准在适应具体案情时应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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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个笑话,贴下
1.8焦耳/平方厘米对比
先看下法定定义:
下面是真实实验
(1)扎头发用橡皮筋两根:
橡皮筋
这样的橡皮筋随处可见,别说你没见过哈
(2)胶带:
电工胶布
电工胶布,小卖部随便买
找到的胶带好像比较高级,不过我们需要的只是一块而已,把它做成下面酱紫:
两个橡皮筋
(3)动力部分
接下来我们还需要这个:
筷子
一次性筷子
这个是本案的主角之一,可能是百度外卖提供, 凶器不是我的哈。我们将其拆开,得到一个:
筷子
单体筷子
测量单体,直径5mm,重量约3克,头部直径约2.5mm。
(4)不过下面才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吸管
管状器具
管状器具登场,珍珠奶茶吸管。
于是全貌变成了酱:
当当当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好了,上面的步骤都跟上了没有?接下来小盆友们终于要做实验了。
首先我们得先在家里找几个30公分左右的纸箱,摞起来摆到一定合适的高度,然后后面最好摆张A4纸,或者拿软布挡住,以免伤到花花草草,然后再把可测定1000米/秒以下速度的天幕初速测定仪稳稳的摆到纸箱上,完成后是酱紫:
实验环境就酱
然后就是激动人心的实验时刻了
实验中。。。
握持姿势大概是酱的。。。手拿吸管,将筷子稳妥的套在橡筋胶布套内,向后拉。。。
瞄准~
距离天幕测速仪大概三四十公分,认真瞄准,利用管状器具导向发射。。。
砰~!
“砰”的一声,只见从管状器具中激射而出的物体洞穿了A4纸——视频截图显示,飞越天幕靶的速度是15.3米/秒。
已知筷子直径5mm,经过某种复杂的数学计算(派啊方),虫哥发现,该射出物的横截面积约为0.196平方厘米。
抛射物横截面积
考虑其质量约3克,速度15.3米/秒,经过某种复杂的数学计算(动能公式),虫哥发现其动能约为0.351焦耳左右
抛射物动能
知道了抛射物的动能(焦耳数),又知道了抛射物弹着横截面积(平方厘米数),再经过某种复杂的数学运算(除法),我们就得到了该抛射物的“焦耳/平方厘米”数:
1.79焦耳/平方厘米
我们再回头来复习一下“枪支”定义的两个要件:
(1)结构条件:“利用管状器具发射”
(2)威力条件:“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 ”
看看哪个不满足?
1.79焦耳/平方厘米,好险!
离非法造枪只有0.01焦耳/平方厘米的距离。
观赏本文的小盆友们,你们距离三年徒刑只有五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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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都知道了1.8焦耳的事,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弄个几年徒刑,你高兴还是你家里亲人高兴?你干嘛要去给自己找麻烦,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