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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跳转中手机播放】小米又输了,自动安装广告被起诉

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手机里的广告都不反感吗?

事实上,现在国产品牌的手机、系统内置都有广告,从天气日历等应用程序,到浏览器主页整页的信息流,各企业都在动员更多的方法。

这不,最近小米又双叒叕摊上事了!据企查查显示,小米近日因广告问题被起诉!

判决结果显示小米输了!并且被判罚赔偿用户 1 元。

又是一元官司!金额虽小,但这事情可不简单,意义也不小,今天咱们就好好扒一扒。

注:不站任何队,不存在任何乱黑和洗地!仅从广告技术、原理角度理性分析!

诉讼解读

首先看看这次诉讼的具体内容:

简单的来讲,该用户在使用 MIUI 自带的浏览器过程中,在点击首页的信息流广告后,手机会自动跳转到应用商店,并自动下载广告应用。原告认为这是未获取用户授权的下载,构成侵权行为。

而小米公司认为,浏览器本身在推荐资讯中,广告信息已经进行了明确的标注“广告”的标注,并且在系统中可按需求在设置中选择是否关闭。

值得一提的是,原告除了要求赔偿损失流量费 1 元外,还要求小米停止在系统中加入浏览器广告、应用商店推广的行为。

最终宣判结果:支持原告赔偿 1 元流量费的诉求,而对于要求取消广告推广不予支持。

看到这里,有的朋友可能就不服气了:果然还是逃不过广告,吃相恶心。

冷静一下,如果你说的是:点击广告就跳转应用商店,并自动下载安装。那我支持你,这是明确的侵权行为。

但如果你是说:上述应用自带的推广广告是不对的,那就不能苟同了。

毕竟,请各位看看自己手机自带浏览器、负一屏、搜索等一些内置应用,可以在默认情况下大家的主页都是信息流,已经成为常态了。

而其中不乏有推广广告,其实大家都一样,谁也别说谁。况且,小米、OPPO、魅族等品牌均有极简模式,藏得并不深,开启第一项就是。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小米也列举了其他手机厂商在浏览器 APP 加入广告的现象,似乎已成为商业惯例。

但其实,这些系统应用推广广告根本就不值一提,下面这个更需要和值得大家关注。

广告联盟

如果说这些手机系统应用的广告,大多数好歹有开关,可以自行关闭,比如上面的浏览器、应用商店推广。

那么那些第三方应用的开屏广告,无法关闭就很让人难受了,有些甚至也是一个套路,即使是误点击就开始下载,根本不管你是流量还是 WiFi 。

许多用户以为这些都是应用自带的,因此无可奈何,其实告诉大家:这些有的广告是手机厂商合作添加的,具体原因?广告联盟了解一下。

谷歌就有自家的广告联盟 Google Adsense 。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用户唾之以鼻的广告,从经济视角而言,它是光明正大的,没什么可躲躲藏藏的。

广告不仅指手机中的“牛皮藓”,它作为一种营销创收工具,在现如今的互联网而言它更是生存之本,存在即合理,甚至说,我们就生活在广告的世界。

而广告联盟的目的就是手机厂商给广告商提供平台,而国内主流的手机厂商都有自己的流量平台。

如图是 OPPO 的广告联盟平台,可清晰的看到,对第三方应用提供了多种的广告推广形式。

激励视频、插屏广告、开屏广告、Banner广告、原生广告、互推盒子、信息流资讯,种类应有尽有。甚至可以说就小小开屏广告,简直易如反掌。

通过广告联盟,第三方应用开发者可和手机厂商合作,使用 SDK 定制自己的广告,最终通过手机系统向用户完成系统级的推送。

这里拿 OPPO 只是举例而已,其他手机品牌都有自家的:小米移动广告联盟、vivo 流量联盟平台、HUAWEI Ads 等,其实大家都一样。

而这些平台都是合规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毕竟你看电视广告应该熟悉吧?

就连工信部前段时间整顿不合规开屏广告一样,没有任何消息说是要全部去除!

广告,还是体验?

科技推动下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对于手机厂商而言,有更多的机会与机遇。

从中华酷联,到华米 OV 。手机厂商在赚取硬件利润的同时,更多的是享受着移动互联网广告流量的红利。

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手机硬件可能极具性价比,但同时带来的就是系统内置广告的困扰。可能永远不存在所谓的性价比!

魅族科技,在年初的魅族 18 系列选择了“三零手机”的产品策略,承诺放弃互联网广告,给用户最真实的软件体验。

但现在,从承诺无广告推广号召友商跟进,到现在自打脸选择妥协反悔,这也就仅仅几个月的时间,现实是如此真实。

一元官司并不是小事,它从侧面反映出的是现如今国产手机面对互联网广告的态度,而用户许多时候只能被迫接受!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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