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武汉馆(记者张传录)武汉馆山的李老师上月5日通过申通快递向东莞发送了一辆便携式电动车。电动车是新的,价格为3100韩元。快递追踪信息直到今天(23日)才停止,5月7日没有更新。这辆电动车被确认丢失了。快递公司提出的处理意见是赔偿1000韩元。“一辆好的电动车交给你们,丢了只赔三分之一的钱,怎么能接受呢?”李老师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沟通一个多月来始终没有进展。
丢失3000韩元的电动车只能赔偿1000韩元
李老师说,电动车是在东莞买的,收到后需要再加一个零部件,进行保养,所以通过申通快递花了80元快递费,送回了东莞。(威廉莎士比亚、坦普林、传记名言)(Northern Exposure)快递是5月5日发出的,两天后查询快递动态信息,结果显示:“2016年5月7日上午11336046336056几天后,这个消息不再更新了。
李老师联系申通快递,对方查询后确认,快递丢失了。通过沟通,快递公司同意赔偿,但只能给1000元赔偿。
这位老师不能接受。因为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有偿服务,完蛋了。损失不能让顾客出去。快递公司要负全部责任,按价格赔偿,快递费也要退还。
一个多月来,李先生和申通快递武汉公司多次沟通,但没有进展。李老师不得不请律师给神通公司发律师函。
失物补偿快递公司依据《邮政法》
今天,记者联系了申通快递客服,对方表示,总公司的系统显示该快递确实丢失了,武汉公司已经向客户提出赔偿1000元的方案,客户不接受,尚未处理完毕。
客户公司职员强调,这是公司的最终解决方案。如果顾客不满意,可以继续和发来的武汉公司协商。
那么,1000韩元的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呢?客服相关人士表示,根据相关公司的规定,参考客户支付的运费、保修与否和商品情况,最终确定。
随着网购的频繁,快递丢失问题也在增加,但大多数快递不按原件进行赔偿,而是按照《邮政法》第47条的规定降低赔偿标准。《邮政法》第47条规定:“没有保证的邮件丢失、损坏或内审较少,根据实际损失赔偿,但最大赔偿额不超过索赔费用的3倍。
今天下午,申通总部和武汉公司分别给记者打电话,表示将继续与客户沟通。
律师详细说明:为什么要求价格赔偿是合理的?
快递公司提出的赔偿依据有道理吗?事实上,法律界对此不太同意。
湖北尊光律师事务所李清清律师表示,《邮政法》除上述规定外,对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害赔偿适用本章的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外的邮件的损害赔偿适用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条明确规定,邮政普遍服务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这项服务是社会服务的一部分,不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快递公司的所有业务都是以营利为目的发送和接收快递,不承担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服务,快递物流企业经营的快递业务不是邮政普遍业务。
李清清说,快递不属于邮局普遍服务,所以当然不适用《邮政法》限额赔偿规定。这种纠纷还是要按照《民法》 《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可以按照《合同法》处理。快递公司会继续讲自己的道理。因为快递运单背面有合同,所以这个合同(格式合同)中一般会提到快递丢失后赔偿的方法,但很少规定任何快递公司按价格赔偿。对于顺丰的无偿快递,丢失后赔偿金额限额是运费的7倍或9倍。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法》第40条也有该法第52条和第53条的规定,或者形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允许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这样,如果快递无故运输丢失,消费者似乎有权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偿。(编辑:张永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