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现代化的目标:第一步,用15年时间,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中国工业大体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第二步,力争在二十世纪末,使中国工业走在世界前列,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的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
1964年底到1965年初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并宣布: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今后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