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校园贷”,
大家肯定都不陌生,
“校园贷”是走进校园的“套路贷”。
套路贷
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全国已经发生多起大学生
受“校园贷”控制而被迫辍学
直至倾家荡产的案件。
如今“校园贷”正把魔爪伸向中学校园。
校园贷
也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只要你是在校学生,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信用贷款。近年来,高利贷披上了“校园贷款”的外衣,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纯洁的校园,很多学生因涉世未深,缺乏判断能力,便轻易陷入校园贷泥潭。
校园贷究竟有哪些危害呢?
1.具有高利贷性质
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学校,利用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
2.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不足以满足其需求。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3.采用各种手段讨债
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进行其他犯罪
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校园高利贷案例有哪些
案例1:借款4万,借条却打了9万元
因为借款4万元,最终却背上了超100万元的负债。“这事如果不是发生在我儿子身上,我都不信。”上海的侯先生近日报料,儿子小侯遭遇高利贷,在民间金融人士层层套路下,不断拆东墙补西墙,半年时间竟欠下100多万元的债。
在上海读大二的小侯收到一条“校园贷”的短信,称可以为学生族提供分期贷款。因恰好手头紧,小侯动了借款的心思。“在上学的时候有兼职,就想着先借了然后慢慢还掉。”小侯说,他没想到的是,正是这条短信让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小侯称,他联系到了借款者李某、冯某、欧阳某等人,第一次借款被带到上海一家饭店,从饭店老板处借款5万元。“但实际到手只有4万,借条却打了9万元。”小侯说,5万的借款,对方要求扣除2000元上门费和8000元中介费。至于9万的借条,对方告知,若按时还款无需按借条还。
根据约定,小侯每半个月按约定还款2000多元,一共还了3期。但到了第4期,借款的饭店老板突然提出,要求立刻还清所有借款。“兼职赚钱,怎么还得起。”就在小侯不知如何是好时,欧阳某再次出现,并称可以帮小侯“平账”。
小侯称,他就这样被带到上海源达大厦,向其中一家公司借款1万元。这一次,被要求一个月后还款1 .3万元,而需要打6万元的借条。在到手的1万元借款中,中间人欧阳某和借款公司分别抽取了1500元手续费和2000元中介费,小侯到手的资金只有6500元。
小侯表示,为吸取第一次借款的教训,第二次借款后的第15天,他凑齐1.3万元到借款公司还钱后,却被告知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要求他偿还6万元的违约金。而且,一群大汉将他带到一辆车上威胁拿不出钱,不放人。
小侯称,走投无路的他只能再次找到欧阳某。欧阳某再次把他带去找饭店老板。“打了一张12万的借条后,要求每月还利息1 .2万元。”小侯说,借款者还“宽慰”他,本金可以等拿得出来再还。
小侯不清楚的是,一次次的借新还旧,已将他拖入一个还款的“深渊”—此后,小侯经历了超过10次被介绍到不同的地方借新款、平旧账。最初4万元的借款越滚越大。
“一共打了20多张借条,金额100多万元。”侯先生说,中间他们筹款还了近30万,但这些高利贷放贷者期间亦通过威逼索要方式,让小侯的欠款不断增加。而借款事件完全打乱了小侯的求学生涯,因不堪借款者的骚扰,他们一家四处躲债,如今小侯辍学在家。
案例2:瞒着家长借“校园贷”日息高达10%
同样因为儿子借款签下一身债务的还有在广东务工的武先生。“看完山东的高利贷催收报道,我在想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会被逼到这个份上。”武先生表示,2015年-2016年期间,儿子瞒着他在借贷宝、期待乐、玖富深圳分公司、诺诺磅客等6家校园贷平台以及3家私人借贷公司、1家银行借款,至今利滚利至少欠下10多万元借款。
据武先生介绍,因生病在家,其家庭条件并不富裕。一儿一女读大学的学费均是借款以及助学贷款。但在重庆读专科的儿子从2014年开始,瞒着他向一些线上校园贷平台借款。其间,为了偿还贷款,儿子向不同的平台借款。
“这些贷款利息太高了,根本还不上。”武先生称,以其在期待乐的一笔借款看,5000多元的本金连本带息还了5000多,还有1000多元本金,但没多久,加上各类费用还需再还7000多元。“加上已经还的5000多,还款金额是本金的近3倍。”武先生表示,这样算的话就是日息10%以上了。
武先生表示,涉事平台都是直接的贷款公司,没有一家不超过36%,从利率角度看,均属于高利贷。据其测算,其中多个平台的年化利息超过2000%。其间,儿子尽管变卖手机和笔记本,但都是杯水车薪。
武先生称,因为还不起贷款,家长和老师、同学开始不断收到催收团队催债。儿子为了躲避催收至今未和家人取得联系。
涉“校园贷”在校生可不纳入失信名单
就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对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严格依法、审慎适用”,对于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要求准确理解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读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学校,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新闻媒体对人民法院采取此项措施存在误报误读时,应当及时予以回应和澄清。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决定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的,应当做好与被执行人子女、学校的沟通工作,尽量避免给被执行人子女带来不利影响。
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急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
根据《意见》,在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发布其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一至三个月宽限期如何把握?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何东宁解释,按照《意见》规定,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给宽限期,各地法院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结合被执行人的履行意愿、失信程度来确定,相当于给被执行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威慑并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何东宁说,设置宽限期的目的和考虑就是让被执行人在宽限期内自动履行义务,如果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将不再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
最后,面对校园贷,我们该怎么做?
1.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盲目消费、跟风攀比的诱惑。
2.如有正当资金需求的,应当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3.保持理智,寻求正确的救济渠道。留存相关证据,第一时间与老师和家长商量,涉及人身威胁的应当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