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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赵晓雯 通讯员王丽)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有效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发布友情提示:请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及时核实档案年龄,按时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申报。
及时核实档案年龄。按照规定,在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代存档案的流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的,请及时核实档案年龄,按时申报退休。对于身份证出生日期与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退休年龄以档案最先记载出生日期为准。若流动人员不清楚自己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本人可持身份证到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档案室查阅、核实,以免延误退休手续的办理。
按时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申报。特殊工种退休申报时间:上半年3月15日--6月底,下半年9月15日--12月底。申报时间充足,请相关人员合理安排好特殊工种退休申报的时间。查阅档案地点:张店区市民中心负一层。档案咨询电话:2283879。
为避免延误退休申报,大家可相互转告、广而告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编辑: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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