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人眼睛的最大特征是辨认细节的能力,常以 视角分辨率来表示,并称为视力。表达视力的标准是人眼能辨认的最小字符对人眼的张角,正常人的眼睛视力约为1.0左右,通常所说的视力是指眼睛的最小可分视力而不是最小可见视力,所以视力表反映被检者注视目标两点分开来的最小视角,即最小可分视力、或1’视角视力,能代表被检者最佳视觉功能。
视力是指分辨细小的或遥远的物体及细微部分的能力,眼识别远方物体或目标的能力称为远视力,识别近处细小对象或目标的能力称为近视力。在健康检查时,主要是检查远视力。在一定条件下,眼睛能分辨的物体越小, 视觉的敏锐度越大,视力的基本特征在于辨别两点之间距离的大小。视力可分为静视力,动态视力和夜间视力。静视力是指人和观察对象都处于静止状态下检测的视力,动态视力是指眼睛在观察移动目标时,捕获影像、分解、感知移动目标影像的能力。在高速环境下行车,人体的生理状态也会有所改变,具体体现在:眼睛的动态视力降低
视力分 中心视力和 周边视力。中心视力是反映视网膜黄斑部中心凹部功能,是人眼识别外界物体形态、大小的能力.周边视力也叫周边视野。
通常所说的视力是指远视力并且是中心视力、静视力,它反映的是视网膜最敏感的部位——黄斑区的功能, 远视力检查通常用视力表来进行。
标准
很多人都以为只要视力能达到1.0以上就算是正常了。实际上,1.0的视力只能说明人的部分视力正常。严格地说,视力正常的标准还包括以下内容:
1. 中心视力:即人们通常查看视力表所确定的视力,包括远视力(在5米以外看视力表)和近视力(在30厘米处看视力表)。远视患者的表现是远视力比近视力好;近视患者则相反。散光患者的远视力和近视力均不好。当远近视力达到0.9以上时,才能说明其中心视力正常。
2. 周围视力:当眼睛注视某一目标时,非注视区所能见得到的范围是大还是小,这就叫周围视力,也即人们常说的“眼余光”。一般来说,正常人的周围视力范围相当大,两侧达90度,上方为60度,下方为75度。近视、夜盲患者的周围视力比较差,一些眼底病也可致周围实力丧失。
3. 立体视力:立体视力是一类最高级的视力,即在两眼中心视力正常的基础上,通过大脑两半球的调和,使自己感觉到空间各物体之间的距离关系。有些人中心视力正常,但立体视力却异常,这在医学上称之为 立体盲。
虽然我们通常只是检查中心视力,但在医学上,只有当中心视力、周围视力和立体视力都符合生理要求时,才能算作视力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