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销售行为开始从实体市场向虚拟网络发展,开网店成为了许多年轻人赚钱的新方式。两名男子也瞄准了这其中的“商机”,通过网络大肆销售香烟来牟取利益,但烟草属国家专营专卖产品,在未经专卖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开网店销售也触犯法律。2014年7月25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姜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也是黄山市首例利用网络售烟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2013年以来,周某、姜某通过托朋友在机场免税店购买万宝路黑冰爆珠、五彩寿百年、绿摩尔等国外品牌卷烟,在淘宝网上注册网店和支付宝账号,通过微信、陌陌、qq的方式联系客户,确认支付宝收取货款后,根据客户需要的卷烟品种和数量进行包装,通过快递公司发送给买家。
为防止网店被封,犯罪嫌疑人周某、姜某利用其妻子、母亲的身份证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采用服装、化妆品等商品图片作掩饰,通过上述手段销售香烟。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姜某利用上述网店先后交易数百笔,非法销售金额达20余万元。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