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蒋文静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施工生产活动的各子(分)公司及独立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均适用于本办法。
3、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4、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自身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5、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6、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7、 (四)各子(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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