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特定劳动者是指无国家正式编制的劳动者,特定未成年人劳动者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对于无国家正式编制的劳动者,通常是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等非正式员工。由于缺乏正式编制,这些劳动者往往面临着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差、缺乏社保福利等问题。此外,由于缺乏稳定的劳动关系,他们的就业机会也相对较少。对于这部分劳动者,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其权益的保障,提高其工资待遇和福利水平,改善其工作条件,建立更加稳定的劳动关系。 对于特定未成年人劳动者,通常是指未满18岁的青少年。由于年龄较小,身体和心理上都比较脆弱,容易受到伤害。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为了生计或者家庭原因不得不进入劳动力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劳动者的保护,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禁止未成年人从事高风险和高强度的工作,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受教育权。
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通常是指接近退休年龄或者已经退休但仍想继续工作的老年人。这部分劳动者虽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能,但由于年龄原因往往面临着就业困难和歧视。政府和社会应该鼓励企业积极聘用老年劳动者,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培训机会,同时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劳动者的生活品质。 除了权益保障外,特定劳动者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作为社会的一员,特定劳动者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同时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政府和社会要加强对特定劳动者的关注和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