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出逃王妃现身目录
迪拜出逃王妃现身法庭与丈夫对质,为何偏偏选择在伦敦法庭,有什么历史渊源?
迪拜出逃王妃现身法庭与丈夫对质,为何偏偏选择在伦敦法庭,有什么历史渊源?
毕竟伦敦被誉为离婚的神圣基地—“离婚之都”,可能会有同学觉得这个词怪怪的,离婚就不是什么好事情怎么还有个神圣基地了,但这可不是什么贬义词哦,对于很多富豪夫妇中稍微偏弱势的那一方,那更是愿意不远千里的跑到伦敦来离婚呢。
那是因为英国的婚姻法跟别的国家最大的不同就是,它不会将婚前财产和继承的遗产等与婚后的财产区分开来,也就是说,只要是被英国承认的婚姻,那你们夫妻俩就是全部利益绝对共同体,所有东西值钱的不值钱的全部都属于夫妻共同持有。
在离婚的公堂上面,英国的法官裁量权相对于别的国家来说那是非常的广泛。
比方说根据2000年的“White vWhITE”的判例,它认为即便表面上只有丈夫在外创造收益,但全职主妇实际上也在同样的为维护家庭作出贡献,所以全职主妇和给家庭创造贡献的那一方的贡献是均等的,所以应该公平的平均分配家庭财产。
即便是夫妻双方在婚前已经签订了一些平等条约或是婚前协议,可是在英国也不一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的基本原则是“公平”,但至于什么是公平当然还是看法官的判断,不过多半都会更偏向弱势方。
再者,最重要的一点我觉得应该就是在伦敦公堂上,有太多富豪夫妇的弱势方在这边成功的取得“应得”的财产,那因为有成功的案例,也让现在的迪拜王妃觉得相对的有信心吧,而且她也在伦敦也购买了一套豪宅,满足了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离婚条件:“你或是你配偶在英国有长期居所(permanent home)”。
迪拜出逃王妃现身法庭,在迪拜要跟酋长离婚有多难?
跟普通人可以很轻松的离个婚,因为不适合不喜欢所以离婚。
但是想要跟酋长离婚可不容易,这其中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财产跟孩子,还有许多的家族利益在其中。
这种婚姻大部分都是因为家族关系所以选择联姻,如果两个人恩爱的话那就是锦上添花,那如果没有感情而捆绑在一起的话这段感情也走不长久。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也惊讶于王妃原本身份也是公主,怎么跟酋长离个婚都要逃到伦敦去请求保护呢。
后来想想也明白了即便是迪拜这个非常富有的国家,那里的资源丰富人们生活幸福,但男女平等这方面还是很落后的。
那里的思想都是女性依附于男性身上,即便你是公主这种身份,你嫁给了别人那你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且你嫁的可是酋长啊...
而且王妃居然要出逃到伦敦去寻求保护来离婚...不会很容易让人觉得离婚没那么简单吗...我开始大胆的猜想是不是因为王妃知道了酋长的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选择离婚!就像她很怕自己会像戴安娜王妃那样离奇的死亡所以出逃了。
再者是不是迪拜酋长做了什么对不起王妃的事!然后王妃气不过就带着女儿逃走来引起他的注意!
不过不管怎么样,我觉得既然走到了这种地步,离婚就好好的离个婚吧。
两个人在一起还是要幸福,如果不幸福在一起也是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