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疫情变化,切实保障我省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
1.考生坚持做好考前每日健康监测,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并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报告。
2.考生及家长尽量避免出省,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3.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情况,有省外活动轨迹的考生及家长应加强对自我排查,如有必要,请及时向当地社区和防疫部门报告。
4.所有考区、考点均配备了专业的医疗人员和防疫人员、配备了充足的防疫物资,并设立了备用考点和隔离考场,出现身体健康异常情况的考生,经专业人员研判后,将启动相关程序,按防疫预案实施考试,确保考生健康参考。
5.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张文宏在微博上发文给出最新判断:
考试期间,有关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有哪些?
1.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测量时须做好个人防护,有序进行,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并综合研判是否正常参加考试或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除了核验准考证和身份证明之外,在安检后还必须使用速干手消毒液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试期间考生如有突然发热(体温高于37.3℃),或者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综合研判后需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由派驻考点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将考生通过专用通道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5.考生考试结束时要按照考试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避免拥挤,做好自身防护,保持安全间距。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来源: 贵州广播电视台